论责任保险对于侵权法的影响

来源 :法制博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play1120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在以人权为核心的法律时代,事故所引发的侵权责任也愈发严重,责任保险制度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为保障侵权责任而出现的。同时,责任保险制度又会反过来对侵权法的发展产生作用,两者是相互依赖、互相促进的。本文将对责任保险对于侵权法的影响进行研究分析,以期给相关研究者以有益借鉴。
  关键词:责任保险;侵权法;强制保险;
  中图分类号:D912.28;D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26-0263-01
  作者简介:何玄哲(1989-),男,浙江萧山人,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不但各类环境事故、产品责任等具有较大影响的侵权事故频频发生,侵权法作为重要救济手段意欲在处理此类问题上有所作为,例如,通过法官和立法的扩张解释,造就了无过失责任、过失推定等新的划责原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仍独木难支好在一些有益的探索也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责任保险就是这种办法的一种代表。
  一、责任保险
  (一)责任保险的含义
  所谓责任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需负赔偿责任时,当被保险人提出赔偿申请时保险人负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根据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责任保险是将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需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因此,其含义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责任保险因其保险标的为赔偿责任,因而其并不在人身保险范围内,属于财产保险。
  其次,责任保险是将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具有的赔偿责任作为标的。如交通事故中撞伤行人的情况中,汽车车主对被撞行人负有损害赔偿责任。当车主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后其财产会相应减少,因而发生损失。因此可见,这类保险实际上是以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为标的的,所以也是财产保险。
  再次,责任保险是当被保险人受请求赔偿时,保险人应负保险赔偿责任的保险。虽然责任保险将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作为标的,但如果这种赔偿责任已经获得赔偿,第三者不再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此时被保人并没有实质性的损害发生,进而保险人也无负赔偿责任的义务。
  二、责任保险制度和侵权法在机能上是否冲突
  在责任保险迅猛发展的当前,其是否能完全取代侵权法?这个问题在回答前有必要先解释一下侵权法的技能与其变迁。
  基于传统的《侵权行为法》的有关理论,其根本机能在于威吓、惩罚和损害填补。该法对侵权行为的惩处比较注重社会性和个体性的结合,通过惩罚个体侵权行为,对其他隐性侵权不法人具有一定的威吓作用,进而达到一定的社会预防作用;损害填补则体现了受害人的实质填补与救济,为受害人提供保障。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侵权法的机能重心也逐渐由惩处转向填补损害。该法明确规定侵权行为的担责方式为对损失的赔偿,并将其普遍应用与司法实践中。但是损失赔偿并不会对施害人的目的与动机进行详细审酌,且其赔偿额度也不会因施害人的过失或故意而有所差别。损害的填补只是公平正义的体现,意欲能迅速完整的为被害人的损害提供实质性的填补。值得注意的是,赔偿损害的观念逐渐从传统的损害转移向损害分散发展。损害转移就是把对被害人的损害转移至施害人担负;损害分散是指损害可以先由危险活动的创造企业承担,而后经服务或商品的价格机能等途径进行分散,让其集体化,侵权法也已逐渐采用这种思考方式。
  三、责任保险制度对侵权法的影响
  由责任保险的演变历程能够看出,侵权责任的增加是责任保险出现和发达的原因,侵权责任的增加一方面迫使有关当事人或从业者避免因某一事故的发生而破产,为了自我保护,不得不借助与责任保险;另一方面为了得以实现法院所判的高额损害赔偿,也不得不对责任保险进行投保。但是责任保险的发达又反过来作用于侵权法,推动侵权法发生变化,其影响有以下几点:
  (一)在归责原则上侵权法比较严格
  自大生产时代来临后,频繁的企业活动导致损害的加重,为减少损失企业必须进行损害分散,责任保险制度顺势而生。立法者相信责任保险制度产生后,企业人就具有了分散损害的得当方法,企业人可以根据损害的特定情况负无过失责任或过失责任。因而,责任保险制度促进了无过失责任的建立。由此,民事赔偿和责任保险是互相作用的,无过失责任制度的基础是责任保险制度,无过失责任应用领域的拓展反过来又推动了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
  (二)个人责任的隐藏
  有人认为,发达的责任保险制度导致侵权责任的意义产生了很大的变化。当具有保险的行为人发生肇事损害时,除了支付给保险公司的投保费用,施害人并不负实际上的赔偿责任,个人责任很小,民事责任人并没有太大的意义。本文以为,个人责任并未因此而没落,只是不再像原来那么明显,其已隐藏于责任保险之中。由于保险公司能够把肇事记录同保险费用相连接,根据肇事比例确定保险费率,肇事越多保险费率就越高。
  四、结语
  综上所述,责任保险制度对于侵权法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其对侵权法产生的影响不但改变了侵权法的部分作用,还为建立无过失责任制度的营造了基础。责任保险制度不是消灭了诉讼法,而是为其赋予了新的内容。
  [ 参 考 文 献 ]
  [1]赵哲锋.企业社会责任之法律分析[J].新经济,2014(Z1).
  [2]杨华柏.德国侵权法与责任保险的互动关系及对中国的启示[J].保险研究,2009(03).
其他文献
光伏组件测试仪是计量光伏组件功率的关键设备,直接关系到组件功率的准确及光伏行业经济效益。本项目针对光伏组件测试仪的关键性能参数:光谱匹配度、辐照度不均匀度和辐照度不
摘 要 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政策,更离不开法律。但由于政策、法律的差异性,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两者之间经常会出现矛盾或不一致,这对执政者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针对政策、法律不一致的具体表现,本文提出了“强化守法意识”、“维护法律尊严”、“对政策作适法性审查”的建议。  关键词 政策 法律 一致性 依法执政  作者简介:杨邗,无锡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郭西元消暑纸车设色1 80 x 80g米1 9鲴左T)崔育斌小店布面油彩∞x 60目米2。00右±)战捷t题布面油彩1 3D×100Ⅲ米20。2右下】潘喜意争纸本设色g0×1 20Ⅲ米20∞43㈧■■
摘 要 杀人犯罪人参与刑事司法是指在情节严重的杀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尚未死亡的前提之下。对于在案件中杀人犯罪被害人死亡的情况自然主动被排除在情况之外。而对于杀人犯罪案件中杀人犯罪被害人尚未死亡的情况下,犯罪被害人是同犯罪人最了解案件发生的原因、案件经过以及产生的后果等情况。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刑事司法的最终目的不就是为了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和对犯罪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惩处。首先,这是犯罪被害人作
期刊
摘 要:自由价值是行政法的最高价值,自由价值即公民自由同样是行政法的最高追求,自由价值的实现需要制度的支撑与权力的制衡,也就说自由价值的实现需要一个高度的法治社会为基础。我国公民自由的实现有着诸多制度阻碍,本文通过论述公民自由与国家干预来探讨如何在现阶段更好的实现公民自由。  关键词:公民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
随着单晶光伏发电大规模的应用,市场对单晶硅的需求和竞争越来越激烈和突出,单晶生产过程的管控直接影响单晶成本的高低,然而单晶硅生产过程中晶体摆动是直拉法经常出现的异
[摘要]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环境是密不可分的,自然资源为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物质资料。自然的恩赐保障了人类的生存与繁衍,同时人类也按照自身的需要不断地改造着自然。受到科学技术和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人类还不能随心所欲地开发自然资源。如不自觉地协调人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就有可能使人类走向资源枯竭的道路。本文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认识到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要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