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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SA8000的实施对我国的外贸出口企业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从SA8000的价值内涵入手,分析了SA8000的人权价值和效率价值。提出要充分认识SA8000价值所在,树立认证的信心,有序推展认证。
[关键词] SA8000 价值 人权 效率
社会责任标准体系(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International Standard,简称SA8000)是由美国的一家社团组织成立的“经济优先权委员会认可委员会”在1997年发起并制定的。SA8000是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它是基于国际劳工组织宪章、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世界人权宣言而制定的,以保护劳动环境和条件、劳工权利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标准体系。旨在通过有道德的采购活动,改善全球工人的工作条件,最终达到公平而体面的工作条件。SA8000具有潜在的贸易壁垒的功能,对我国外贸出口企业存在着消极影响,但它也具有人权保护、效率等重要价值。
一、SA8000的价值内涵
“价值”从语义上看,是指“起掩护和保护作用的、可珍贵的、可尊重的、可重视的”。SA8000的价值,是指作为一个国际标准体系,它对于满足主体(劳工、企业、消费者、政府)的需要的属性。具体地说,SA8000的价值的含义包含着三个方面的内容:(1)SA8000在发挥其作用时促进、保护和增加哪些价值。例如:人权的保护、效率的提高、环境的改善等。这种价值构成了SA8000所追求的理想和目的,因此,可以称之为“目的价值”。(2)SA8000本身具有哪些价值,即SA8000不仅是实现一定目的的手段,同时它本身也有特定的价值。这种意义上的价值即它的“形式价值”。SA8000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市场竞争的必然产物;它是以解决企业劳资冲突和提高劳工地位为目的;它使很多企业能够通过认证维护了自己的名誉,提高了自己的市场地位。(3)在不同类价值或同类价值之间发生矛盾时,SA8000根据什么标准来对它们进行评价。SA8000的评价标准主要用来解决两类问题:第一类是价值确认,即按一定的标准来确定什么样的行为、要求、利益是正当的,是值得肯定和保护的,并根据每种价值的大小来确定其在价值体系的位阶;第二类问题是价值平衡,即在两种价值发生冲突不可兼得时,确定如何取舍。
二、SA8000的具体价值分析
SA8000的价值目标是多样的,其中最重要的是其人权保护价值与效率价值。
1.SA8000的人权价值
人权是一定时代作为人所应当具有的,以人的自然属性为基础、社会属性为本质的人的权利。人权既是政治概念,也是道德概念,还是法律概念。SA8000的制定就是对人权问题的规则化。SA8000的规定所保护的劳工的人权涉及劳工的社会经济文化权利、人身权利等人权各个领域。
(1)对劳工“人道权的保护”。“人道”是指爱护人的生命、关怀人的幸福、尊重人的人格和权利的道德。“人道主义”是关心尊重人、爱护人的以人为中心的思想和学说。人道主义的核心内容是重视人的价值,将每个人的自由、平等、幸福视为最高价值。人道主义要求对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保护。SA8000第三章对儿童、青少年工人、童工、救济儿童的定义分别做了规定。SA8000在第四章第1条规定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童工,并对童工的保护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第四章第五条规定,不得歧视残疾人,不得从事或支持性别歧视。
(2)对劳工健康权的保护。健康权是生命主体依法享有健康的权利。SA8000第四章第2条规定:不得使用或支持使用强迫性劳动,也不得要求员工受雇起始交納“押金”或寄存身份证件。第四章第3条规定:公司应具备避免各种工业与特定危害的知识,应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为所有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第四章第6条规定:不得从事或支持体罚、精神或肉体以及言语侮辱;第四章第7条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要求员工一周工作超过48小时,并且每7天到少应有1天休假。每周加班时间不超过12小时,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及短期业务需要时不得要求员工加班。
(3)对劳工自由权的保护。自由是一个极为抽象的名词,对其概念见仁见智,未有定论。但是各种对自由所下的定义都包括如下内容:自由是依凭自己的意志所做的行为,不受非法干涉,排除外来的强制。SA8000第四章第4、5条中分别规定:公司应尊重所有员工自由组建和参加工会以及集体谈判权;公司不能干涉员工行使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这些规定是对劳工结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
(4)对劳工平等权的保护。所谓平等,从广义上讲就是指社会主体于相同的情况下在社会关系、社会生活中处于同等的地位,具有相同的资格(人格)、相同的发展机会和相同的待遇。“公民的平等权是指所有公民根据法律规定,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SA8000第四章第5条第1款规定:在涉及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迁、解职或退休等事项上,公司不得从事或支持从事基于种族、社会等级、国籍、宗教、身体残疾、性别、性取向、工会会员或政治归属之上的歧视。
(5)对劳工财产权的保护。财产权就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SA8000第四章第8条规定: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应低于法律或行业的最低标准,对工资的扣除不能是处罚性的并应保证定期向员工清楚详细地列明工资、待遇构成。
2.SA8000效率价值
效率,就是从一个给定的投入量中获得最大的产出,即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取得同样的效果,或以同样的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的效果。SA8000具有极高的效率价值。
(1)实施SA8000,有助于提高生产率,有效地吸引人才并使员工发挥出较高的绩效。SA8000标准的实施,是企业关注产品质量、到关注环境质量,再到关注人的生存质量的第三次飞跃。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认为,企业竞争就是人力资源竞争。企业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与企业组织、战略和营销等管理相比,显得更为重要。实施SA8000社会责任标准,给予员工以更多的人文关怀,避免不必要的劳资纠纷,提高企业对现存的和潜在的劳动者的吸引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
(2)实施SA8000,有助于展示企业的社会形象,提高产品的综合竞争优势。企业通过向消费者传达企业所承载的社会责任,反映出企业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和先进的经营理念,有利于传播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品牌,赢得消费者对企业的信赖及乃至对产品的信赖,从而提高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使企业得以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SA8000在规定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还对相应的管理体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SA8000第四章第9条规定,公司高层管理层应制定公司社会责任和劳动条件的政策并对此定期进行审核,公司应确保公司上下都通晓、执行本标准规定;建立适当程序,证明所选择的供应商与分包商符合本标准的规定。管理系统的规定科学、完善,严格按照该管理系统运行,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4)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管理成本。SA8000是具有公开的、透明的政策,有效的投诉机制和申诉机制的第三方认证,适合各地方和行业应用,提供共通的比较准则,有助于提高认证的效率。另外,通过SA0000认证,减少对供货商的第二方审核,可明显节省费用。
三、SA8000价值对我国的启示
1.充分认识SA8000的重要性,积极参与SA8000的认证
我国多数学者认为,SA8000是一把“双刃剑”,带有贸易壁垒的目的。但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对劳工权益的关注不仅是发达国家的一种政策选择,更是社会文明发展的一种体现。SA8000迟早会转化为国际标准。劳工权益保护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国融入世界经济的必然要求。
我国政府应引导、鼓励、支持企业的SA8000认证。首先,应积极参与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贸易与劳工标准、经济全球化的讨论,着力构建符合国情及国际标准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及管理体系并尽快推广实施。走出别人制定规则、我们被动执行的窘境。其次,必须承认国内确实存在一部分企业不遵守劳动法规,损害工人合法权益的现状,督促企业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并从政策上支持鼓励那些为承担社会责任做出贡献的企业。再次,我们应加强与企业的交流,尤其是重视行业协会的意见,构筑国际国内信息平台,建立预警机制,推动我国SA8000认证有序进行。
我国外贸出口企业应该改变传统的企业经营理念,认识到社会责任是贯穿企业管理始终的法治理念,应通过提高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从根本上改变出口主要依靠数量增长方式,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提高技术水平,注重环境保护和改善劳工工作、生活条件,从整体上提高企业竞争力。积极创造条件,参与SA8000认证。
2.充分认识SA8000价值与我国法律价值的趋同性,树立SA8000认证的信心
我国对劳工权益的保障一直非常重视,形成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为核心内容的法律法规体系。SA8000绝大部分内容都与我国的法律法规相当,在某些方面的要求还没有我国法律规定严格。
SA8000与我国法律最大的冲突就在于独立工会和集体谈判权的问题。SAI为了在中国推展SA8000,避开独立工会和集体谈判权的问题,规定“工厂经理能指定工人代表来执行这些角色,不需要正式工人组织”。这是一种变通的做法,变通的目的是在中国便于推展SA8000,从而将中国的企业尽可能纳入SA8000的認证体系。因此,我国企业只要严格遵守我国法律的规定,一般来说通过SA8000是没有问题的。
3.充分认识我国不同企业之间的差异性,有序推展SA8000认证
SA8000到目前还属于一种纯自愿性的标准,对于SA8000呼声最高的欧美国家,本土通过认证的数量并不很多。如美国至今只有3家企业通过认证。在我国推行SA8000要有一个过程。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大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就业问题的解决关系重大。在目前,若企业全面达到SA8000标准,则劳动力优势可能丧失甚至变为劣势。我国东西部地区企业、不同行业企业之间也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企业参与SA8000认证不能一蹴而就,应依其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实力水平来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
四、结语
SA8000为企业提供了社会责任规范,不仅是保障劳工人权的需要,还是企业从根本上提高效率的重要管理措施之一。我国的政府和企业都应充分认识到它的价值所在。政府应积极鼓励、支持企业认证;外贸出口企业应积极参与认证,确实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德顺:价值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11
[2]卓泽渊:法的价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333
[3]杨成铭:人权法学[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335
[4]杨成铭:人权法学[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147
[5]舒国滢:法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41
[6]徐明显:公民权利义务通论[M].北京.群众出版社,1991.140
[7]陈金钊:法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300
[8]殷越男:理性看待SA8000标准对中国外贸的双重作用[J].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7(4)
[关键词] SA8000 价值 人权 效率
社会责任标准体系(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International Standard,简称SA8000)是由美国的一家社团组织成立的“经济优先权委员会认可委员会”在1997年发起并制定的。SA8000是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它是基于国际劳工组织宪章、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世界人权宣言而制定的,以保护劳动环境和条件、劳工权利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标准体系。旨在通过有道德的采购活动,改善全球工人的工作条件,最终达到公平而体面的工作条件。SA8000具有潜在的贸易壁垒的功能,对我国外贸出口企业存在着消极影响,但它也具有人权保护、效率等重要价值。
一、SA8000的价值内涵
“价值”从语义上看,是指“起掩护和保护作用的、可珍贵的、可尊重的、可重视的”。SA8000的价值,是指作为一个国际标准体系,它对于满足主体(劳工、企业、消费者、政府)的需要的属性。具体地说,SA8000的价值的含义包含着三个方面的内容:(1)SA8000在发挥其作用时促进、保护和增加哪些价值。例如:人权的保护、效率的提高、环境的改善等。这种价值构成了SA8000所追求的理想和目的,因此,可以称之为“目的价值”。(2)SA8000本身具有哪些价值,即SA8000不仅是实现一定目的的手段,同时它本身也有特定的价值。这种意义上的价值即它的“形式价值”。SA8000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市场竞争的必然产物;它是以解决企业劳资冲突和提高劳工地位为目的;它使很多企业能够通过认证维护了自己的名誉,提高了自己的市场地位。(3)在不同类价值或同类价值之间发生矛盾时,SA8000根据什么标准来对它们进行评价。SA8000的评价标准主要用来解决两类问题:第一类是价值确认,即按一定的标准来确定什么样的行为、要求、利益是正当的,是值得肯定和保护的,并根据每种价值的大小来确定其在价值体系的位阶;第二类问题是价值平衡,即在两种价值发生冲突不可兼得时,确定如何取舍。
二、SA8000的具体价值分析
SA8000的价值目标是多样的,其中最重要的是其人权保护价值与效率价值。
1.SA8000的人权价值
人权是一定时代作为人所应当具有的,以人的自然属性为基础、社会属性为本质的人的权利。人权既是政治概念,也是道德概念,还是法律概念。SA8000的制定就是对人权问题的规则化。SA8000的规定所保护的劳工的人权涉及劳工的社会经济文化权利、人身权利等人权各个领域。
(1)对劳工“人道权的保护”。“人道”是指爱护人的生命、关怀人的幸福、尊重人的人格和权利的道德。“人道主义”是关心尊重人、爱护人的以人为中心的思想和学说。人道主义的核心内容是重视人的价值,将每个人的自由、平等、幸福视为最高价值。人道主义要求对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保护。SA8000第三章对儿童、青少年工人、童工、救济儿童的定义分别做了规定。SA8000在第四章第1条规定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童工,并对童工的保护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第四章第五条规定,不得歧视残疾人,不得从事或支持性别歧视。
(2)对劳工健康权的保护。健康权是生命主体依法享有健康的权利。SA8000第四章第2条规定:不得使用或支持使用强迫性劳动,也不得要求员工受雇起始交納“押金”或寄存身份证件。第四章第3条规定:公司应具备避免各种工业与特定危害的知识,应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为所有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第四章第6条规定:不得从事或支持体罚、精神或肉体以及言语侮辱;第四章第7条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要求员工一周工作超过48小时,并且每7天到少应有1天休假。每周加班时间不超过12小时,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及短期业务需要时不得要求员工加班。
(3)对劳工自由权的保护。自由是一个极为抽象的名词,对其概念见仁见智,未有定论。但是各种对自由所下的定义都包括如下内容:自由是依凭自己的意志所做的行为,不受非法干涉,排除外来的强制。SA8000第四章第4、5条中分别规定:公司应尊重所有员工自由组建和参加工会以及集体谈判权;公司不能干涉员工行使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这些规定是对劳工结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
(4)对劳工平等权的保护。所谓平等,从广义上讲就是指社会主体于相同的情况下在社会关系、社会生活中处于同等的地位,具有相同的资格(人格)、相同的发展机会和相同的待遇。“公民的平等权是指所有公民根据法律规定,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SA8000第四章第5条第1款规定:在涉及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迁、解职或退休等事项上,公司不得从事或支持从事基于种族、社会等级、国籍、宗教、身体残疾、性别、性取向、工会会员或政治归属之上的歧视。
(5)对劳工财产权的保护。财产权就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SA8000第四章第8条规定: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应低于法律或行业的最低标准,对工资的扣除不能是处罚性的并应保证定期向员工清楚详细地列明工资、待遇构成。
2.SA8000效率价值
效率,就是从一个给定的投入量中获得最大的产出,即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取得同样的效果,或以同样的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的效果。SA8000具有极高的效率价值。
(1)实施SA8000,有助于提高生产率,有效地吸引人才并使员工发挥出较高的绩效。SA8000标准的实施,是企业关注产品质量、到关注环境质量,再到关注人的生存质量的第三次飞跃。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认为,企业竞争就是人力资源竞争。企业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与企业组织、战略和营销等管理相比,显得更为重要。实施SA8000社会责任标准,给予员工以更多的人文关怀,避免不必要的劳资纠纷,提高企业对现存的和潜在的劳动者的吸引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
(2)实施SA8000,有助于展示企业的社会形象,提高产品的综合竞争优势。企业通过向消费者传达企业所承载的社会责任,反映出企业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和先进的经营理念,有利于传播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品牌,赢得消费者对企业的信赖及乃至对产品的信赖,从而提高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使企业得以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SA8000在规定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还对相应的管理体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SA8000第四章第9条规定,公司高层管理层应制定公司社会责任和劳动条件的政策并对此定期进行审核,公司应确保公司上下都通晓、执行本标准规定;建立适当程序,证明所选择的供应商与分包商符合本标准的规定。管理系统的规定科学、完善,严格按照该管理系统运行,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4)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管理成本。SA8000是具有公开的、透明的政策,有效的投诉机制和申诉机制的第三方认证,适合各地方和行业应用,提供共通的比较准则,有助于提高认证的效率。另外,通过SA0000认证,减少对供货商的第二方审核,可明显节省费用。
三、SA8000价值对我国的启示
1.充分认识SA8000的重要性,积极参与SA8000的认证
我国多数学者认为,SA8000是一把“双刃剑”,带有贸易壁垒的目的。但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对劳工权益的关注不仅是发达国家的一种政策选择,更是社会文明发展的一种体现。SA8000迟早会转化为国际标准。劳工权益保护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国融入世界经济的必然要求。
我国政府应引导、鼓励、支持企业的SA8000认证。首先,应积极参与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贸易与劳工标准、经济全球化的讨论,着力构建符合国情及国际标准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及管理体系并尽快推广实施。走出别人制定规则、我们被动执行的窘境。其次,必须承认国内确实存在一部分企业不遵守劳动法规,损害工人合法权益的现状,督促企业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并从政策上支持鼓励那些为承担社会责任做出贡献的企业。再次,我们应加强与企业的交流,尤其是重视行业协会的意见,构筑国际国内信息平台,建立预警机制,推动我国SA8000认证有序进行。
我国外贸出口企业应该改变传统的企业经营理念,认识到社会责任是贯穿企业管理始终的法治理念,应通过提高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从根本上改变出口主要依靠数量增长方式,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提高技术水平,注重环境保护和改善劳工工作、生活条件,从整体上提高企业竞争力。积极创造条件,参与SA8000认证。
2.充分认识SA8000价值与我国法律价值的趋同性,树立SA8000认证的信心
我国对劳工权益的保障一直非常重视,形成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为核心内容的法律法规体系。SA8000绝大部分内容都与我国的法律法规相当,在某些方面的要求还没有我国法律规定严格。
SA8000与我国法律最大的冲突就在于独立工会和集体谈判权的问题。SAI为了在中国推展SA8000,避开独立工会和集体谈判权的问题,规定“工厂经理能指定工人代表来执行这些角色,不需要正式工人组织”。这是一种变通的做法,变通的目的是在中国便于推展SA8000,从而将中国的企业尽可能纳入SA8000的認证体系。因此,我国企业只要严格遵守我国法律的规定,一般来说通过SA8000是没有问题的。
3.充分认识我国不同企业之间的差异性,有序推展SA8000认证
SA8000到目前还属于一种纯自愿性的标准,对于SA8000呼声最高的欧美国家,本土通过认证的数量并不很多。如美国至今只有3家企业通过认证。在我国推行SA8000要有一个过程。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大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就业问题的解决关系重大。在目前,若企业全面达到SA8000标准,则劳动力优势可能丧失甚至变为劣势。我国东西部地区企业、不同行业企业之间也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企业参与SA8000认证不能一蹴而就,应依其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实力水平来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
四、结语
SA8000为企业提供了社会责任规范,不仅是保障劳工人权的需要,还是企业从根本上提高效率的重要管理措施之一。我国的政府和企业都应充分认识到它的价值所在。政府应积极鼓励、支持企业认证;外贸出口企业应积极参与认证,确实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德顺:价值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11
[2]卓泽渊:法的价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333
[3]杨成铭:人权法学[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335
[4]杨成铭:人权法学[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147
[5]舒国滢:法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41
[6]徐明显:公民权利义务通论[M].北京.群众出版社,1991.140
[7]陈金钊:法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300
[8]殷越男:理性看待SA8000标准对中国外贸的双重作用[J].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