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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面的对向犯是指以存在双方相互对向的行为为要件,且刑法只规定处罚一方的犯罪形态。“可罚的规范目的说”能够说明对于片面的对向犯中对向性参与行为不可罚的根据。理论界对于《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四款和《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批判理论依据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