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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成人教育法学课程考试模式依然沿袭传统的单向度考试模式,显然已不能适应教育改革、人才市场需求以及文化多元的新形势,其弊端是不利于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术意识、创新思维、科学学习方法的培养和学生学习成绩的评价。应打破传统的考试观念,确立为教学目标服务的考试观,寻求符合时代要求、适应学生特点、适合课程需要的多种类多层次的考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