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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纪检监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的各个方面。本文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升执纪监督水平、加强警示教育等多个方面探究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关键词:新形势;纪检监察;预防腐败
一、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一)端正态度,加强队伍修养和素质是前提
纪检监察干部是执法执纪者,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为受监督者树立鲜明的旗帜的前提。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为人处事光明磊落、堂堂正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刚正不阿、秉公办理,面对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勇于揭发、敢于斗争。在工作中讲究工作艺术,做到以心近人、以诚待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在安于工作的同时,要乐于工作,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在反腐败斗争中一尘不染,在困难面前百折不挠、开拓进取,坚定的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奋斗不懈。
(二)牢记使命,把握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制度具有规范和导向作用,具有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双重功能,是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工作的有机统一。实践表明,滋生违法违纪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机制的不规范、不完善,因此必须从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机制入手,有针对性地强化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机制建设,才能使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促进源头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别要健全对重点部门、人员、岗位、工作环节的制度建设,不断地完善管理办法,确保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各个方面,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行为,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约束就延伸到哪里。
二、提升执纪监督工作水平,回归纪检监察主业主则
中纪委明确提出纪检监察部门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三转”这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部门回归以执纪监督检查主业主则的出发点。过去,有些纪检监察部门对自身业务定位不准确,过多介入不应由自己主导开展的工作,进而造成“种了别人家的地、荒了自己家的田”。回归主业主则,首先,要紧密围绕执纪监督这一核心,做到牵头不包办、督促不代劳、协调不越位,退出不该参与的工作,把重心放在如何搞好监督、做好检查上。其次,要将目光着眼于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努力延伸监督手臂,创新检查方式方法,把过程监督转变为结果监督,由被动监督变为主动立项检查。最后,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主动争取党政主要领导的支持,扫除监督检查的后顾之忧;要争取被检查单位和部门的配合与信任,打通获取监督检查资料的渠道;要调动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利用好主管部门的专业能力,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变孤掌难鸣为众人一心。
三、探索警示教育方式,营造风清气正软环境
(一)要以责任教育为主,构筑思想道德防线
定期组织开展案例剖析、典型示范教育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构建完善的宣传教育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级管理层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做到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与业务经营管理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要不断革新教育方式,根据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状况,提高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实际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因地制宜、有的放矢,使全体干部员工在思想上完成从“不敢腐”到“不想腐”的转变。
(二)要持续推进载体创新,挖掘警示教育深度
要充分利用好现有信息资源,调动各类传统和新兴媒介推进警示教育实效。工作经验证明,一方面,要抓好重要时期、关键节点,不失时机的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如:在元旦、春节前夕,利用彩信、微信等平台送去新春祝福的同时,做出廉洁自律提示;在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前,开展以“廉洁过好节”为主题的党员领导干部集体座谈会;在中考、高考结束后,召集有子女升学的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以“不办升学宴”为主题的专题约谈会,充分做到监督到位、教育及时。另一方面,要协调和利用好外部资源,充分调动“警企协作”力量。地方公检法系统作为政府执法部门,拥有企业不具备的警示教育资源,要积极与之取得联系,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廉洁案例剖析、专题法制讲座等警示教育活动,达到提升震慑力、强化教育效果的作用。
关键词:新形势;纪检监察;预防腐败
一、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一)端正态度,加强队伍修养和素质是前提
纪检监察干部是执法执纪者,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为受监督者树立鲜明的旗帜的前提。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为人处事光明磊落、堂堂正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刚正不阿、秉公办理,面对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勇于揭发、敢于斗争。在工作中讲究工作艺术,做到以心近人、以诚待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在安于工作的同时,要乐于工作,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在反腐败斗争中一尘不染,在困难面前百折不挠、开拓进取,坚定的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奋斗不懈。
(二)牢记使命,把握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制度具有规范和导向作用,具有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双重功能,是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工作的有机统一。实践表明,滋生违法违纪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机制的不规范、不完善,因此必须从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机制入手,有针对性地强化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机制建设,才能使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促进源头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别要健全对重点部门、人员、岗位、工作环节的制度建设,不断地完善管理办法,确保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各个方面,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行为,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约束就延伸到哪里。
二、提升执纪监督工作水平,回归纪检监察主业主则
中纪委明确提出纪检监察部门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三转”这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部门回归以执纪监督检查主业主则的出发点。过去,有些纪检监察部门对自身业务定位不准确,过多介入不应由自己主导开展的工作,进而造成“种了别人家的地、荒了自己家的田”。回归主业主则,首先,要紧密围绕执纪监督这一核心,做到牵头不包办、督促不代劳、协调不越位,退出不该参与的工作,把重心放在如何搞好监督、做好检查上。其次,要将目光着眼于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努力延伸监督手臂,创新检查方式方法,把过程监督转变为结果监督,由被动监督变为主动立项检查。最后,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主动争取党政主要领导的支持,扫除监督检查的后顾之忧;要争取被检查单位和部门的配合与信任,打通获取监督检查资料的渠道;要调动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利用好主管部门的专业能力,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变孤掌难鸣为众人一心。
三、探索警示教育方式,营造风清气正软环境
(一)要以责任教育为主,构筑思想道德防线
定期组织开展案例剖析、典型示范教育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构建完善的宣传教育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级管理层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做到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与业务经营管理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要不断革新教育方式,根据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状况,提高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实际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因地制宜、有的放矢,使全体干部员工在思想上完成从“不敢腐”到“不想腐”的转变。
(二)要持续推进载体创新,挖掘警示教育深度
要充分利用好现有信息资源,调动各类传统和新兴媒介推进警示教育实效。工作经验证明,一方面,要抓好重要时期、关键节点,不失时机的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如:在元旦、春节前夕,利用彩信、微信等平台送去新春祝福的同时,做出廉洁自律提示;在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前,开展以“廉洁过好节”为主题的党员领导干部集体座谈会;在中考、高考结束后,召集有子女升学的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以“不办升学宴”为主题的专题约谈会,充分做到监督到位、教育及时。另一方面,要协调和利用好外部资源,充分调动“警企协作”力量。地方公检法系统作为政府执法部门,拥有企业不具备的警示教育资源,要积极与之取得联系,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廉洁案例剖析、专题法制讲座等警示教育活动,达到提升震慑力、强化教育效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