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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本结构理论为基础,指出在转轨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仅仅作为债权人身份参与企业公司治理不能有效改变企业内部人控制现象。分析日本主银行制度下的银行介入企业治理的成功因素,并比较中日两国经济环境,认为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通过债权和股权结合方式相机治理企业是必要的。最后从如何有效参与公司治理角度,得出商业银行改革的几条具体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