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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又称基本人权或自然权利,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它主要指的是:每个人都该得到应享有的对待。人权两种基本特征是普适性和道义性,在如今的国际社会,其中一项基本道义原则就是维护和保障人权。到目前为止,通过各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上的共同努力,人权的国际保护得到了普遍重视并且取得了伟大的成就。在国际社会上编写了大批覆盖面广、并有侧重点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法律文件有关于保护基本人权,使国家既在国内法上尊重人权也在国际法上承担了保护人权的责任和义务。关于保护基本人权已经在国际社会上初步形成了一系列的实施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