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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价形成机制的研究存在诸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一种经常的解释是,住房市场的“区域寡头垄断结构”赋予了开发商较强的“市场力量”,使得住房市场存在经常性的“合谋”行为,高房价就是这一行为的产物。然而,该理论在推导住房市场的“区域寡头垄断结构”时,遭遇了困难。市场结构有3个衡量指标:市场集中度、产品的差异化和进入壁垒。统计数据表明,我国住房市场的集中度很低,且产品的差异化并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