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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教育和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农村教育和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农村教育不断得到巩固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无论在量上还是在质上都有了较大的提升。
一、农村教师的政治和经济待遇逐步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农村教师的政治和经济待遇逐年提高,全社会逐渐形成浓厚的尊师风气。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为解决“文革”遗留问题,这个时期的教师队伍建设政策主要是提高教师的政治待遇,如平反教师冤假错案、政治上对教师充分信任、在教师中发展党员、严肃处理殴打教师事件等。为了体现社会各界对教师的尊重,1985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六届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我国的教师节。此后,河南省每年都要在教师节期间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极大地激发了教师献身教育、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特别是1995年《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的出台,使得我省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在农村教师政治待遇不断提高的同时,经济待遇也得到显著提高。 1977~1985年间,全省教职工工资就有4次大的调整;1987年,全省教职工工资标准又提高10%;1990年,全省教职工又普调一级工资。通过调整,全省基本做到了教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相当于或高于当地干部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针对上世纪90年代初期出现的农村教师工资拖欠问题,1994年,河南省委、省政府规定,教师工资的发放由各级政府负责,由“一把手”负总责。从2001年1月1日起,河南省实行乡镇教师工资由县(市)代发,这对逐步缓解拖欠教师工资现象、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1年,在郑州市召开的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时任省长李克强强调“从2002年1月起,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管理和发放全部上收到县,由县级政府统一发放”。县级财政部门设立“教师工资专户”,在编农村教师工资通过银行直接拨入个人银行账户,并把教师工资能否按时足额发放列入对各省辖市的年度目标考核。为此,2001年上半年,国家拿出22.4亿元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河南省教师的工资发放,下半年国家又给河南6亿多元。至2002年底,全省158个县(市、区)全部按新体制运作,并实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县级统筹和管理。自2004年1月起,全省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都能按国家现行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发放实行省辖市市长负责制,并全面纳入省政府对各省辖市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全省中小学教师工资做到了按国家现行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尤其是工资发放责任制度和通报制度的实行,使教师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根本解决。2007年,河南省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在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各地积极落实教师津(补)贴。
二、农村教师培训工作不断加强
上世纪80年代初,河南省农村教师主要是由学历和教学素质普遍较低的民办教师构成,所以农村教师培训工作很快被提上了日程,培训主要是现学现用的教材教法培训。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师范院校、教育学院和进修院校等培训基地的建设,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大都制订了师资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轮训教师。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下,中小学的师资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1983年省教育厅对全省中小学教师文化水平的变化情况进行的一次调查结果显示:1978年高中教师中具有大专学历的只占被调查人数的45.6%,1983年上升到67.8%;1978年初中教师中有大专学历的是4.9%,1983年上升到9.5%;1981年小学教师中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包括高中)的占被调查人数的51.8%,1983年上升到56.8%。1986年以后的教师培训主要是以合格培训和学历达标培训为主,经过6年的努力,到1992年,共有3.5万多名中小学教师取得了教师专业合格证书。
同时,积极发展卫星电视教育和县级进修学校。1986年,河南省各地积极筹措资金,建起了一批卫星电视教育地面接收站、收转站和放像网点,为大规模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1987年,全省130多个县(市、区)建立了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为有效地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切实加快在职教师学历补偿教育的步伐,开展了“三沟通”(卫星电视教育、函授教育与自学考试相沟通)学历培训。1993年,全省有4.5万名初中教师参加了省教委统一组织的“三沟通”专科学历培训,有效改变了全省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长期偏低的状况。1997年,全省加快了中学教师学历培训的步伐,有2.5万名初中教师和1.2万名高中教师参加了“三沟通”培训。“九五”期间,河南省通过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共培训中学教师6.5万人,小学教师9.8万人,使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由1995年的90.0%、61.0%、54.4%,分别提高到98.0%、87.4%、71.4%。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河南省开始了农村中小学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1997年年底,全省小学教师中接受继续教育的人数已达25万,占小学教师总数的60%。整个“九五”期间,全省共有56 590名中小学校长分别参加了岗位培训、提高培训,完成了总任务量的92%,这对于加强基础教育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从2000年开始,河南省“百千万工程”全面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岗位培训也全面展开,培训的重点对象主要是骨干教师,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充分利用现代化培训手段,健全完善了教师继续教育网络。2007年,全省农村教师全部得到培训,并完成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新课程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业务素质得到不断提高。全省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4%、99.9%。其中,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到61.8%和34.2%。
三、农村教师的管理逐步规范化、科学化
上世纪80年代,农村教师队伍的管理逐步受到重视。1986年,河南省开始实行公办教师职务评审和聘任工作,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开始推进。1987年5月,河南省召开了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会议,部署了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当年完成了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定任务的50%。1988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定工作全面展开,全省共有291 117人评定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占全省中小学、幼儿教师总数的93%。2001年6月,省教育厅召开了全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成立河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03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这是河南省教师专业化最重要的标志和提升教师专业素质最重要的措施。随着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河南省教师的培养、录用、管理和继续教育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的道路。2002年,河南省出台了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和实施办法,为农村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顺利健康发展。
2002年起,全省开始清退代课教师、借调人员和临时人员,并认真实施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制、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教师资格认证制和中小学校长选任制。到2007年,全省完成了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核编定岗工作,增加教师编制5.8万名,妥善安置落聘教职工4.6万名。教师聘任制的稳步推进使得教师队伍的活力逐步增强。建立和完善了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选派5万余名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有力地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民办教师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1978年,河南省有民办教师56.6万人,占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总数的72%。民办教师是在农村教育不断发展、公办教师得不到补充的情况下,解决农村中小学师资不足问题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长期以来,民办教师在农村中小学教育中担负着主要任务,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政治、文化事业的不断发展,民办教师的整体素质已不能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国家对民办教师队伍开始逐步整顿。按照国家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关、招、转、辞、退”五字方针,河南省对民办教师进行了两次全面整顿。第一次是1982年,河南省委、省政府对民办教师进行了一次全面考核,清理、辞退了一批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民办教师,民办教师人数从56万多降至37.58万。在整顿精简民师队伍的同时,解决了农村教师人数严重超编的问题,极大地调动了民办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为此后民办教师队伍的科学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第二次是1988年,结合民办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再次对民办教师进行了整顿。对未评上职称的予以辞退,评上教师职称的则列为计划内民办教师。通过这次整顿,全省民办教师数量减少到30.67万人,为进一步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奠定了基础。
河南省计划内民办教师转招公办教师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1~1994年。1981年,全省拨出500名专项指标,用于12个位于深山区的县的民办教师转正。1983年,省政府安排1万名专项指标,从优秀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1986年,根据本省财力情况,河南省向国家申请了1万名指标用于选招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1990年,又将1987年以来在教师节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1 100多名优秀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1991年11月,国家计委、人事部、国家教委又给河南省安排7 700名指标,用于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另外,从1988年开始,省里每年拨出专项指标,通过中师、师专招生,选优录取部分年纪较轻、文化知识水平较高、有培养前途的民办教师,共招收3万余人。到1994年,全省还有计划内民办教师25万余名。
第二阶段:1995~1997年。从1995年起,每年解决3万名民办教师转正,其中每年安排师范院校招收计划内民办教师1.5万名,招转民办教师1.5万名,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逐步将计划内民办教师择优转为公办教师。经过3年的努力,河南省计划内民办教师的数量由25万余名降为13万余名。
第三阶段:1998~2000年。从1998年起,国家人事部、教育部等部委每年给河南增加1.3万名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的专项指标,这样每年共可解决4.3万名民办教师转正。到2000年,河南省全部解决了民办教师问题。全省原有计划内民办教师303 731人,其中中师院校招生127 470人,转公办教师157 328人(两项合计284 798人),到龄退养5 787人,脱离岗位8 673人,自然死亡4 473人(三项合计18 933人),民办教师问题全部解决。
回顾历史,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整体超编且结构不合理。农村教师整体数量饱和,局部地区超编与缺编同时存在,学科结构不合理,地域分布不合理,年龄结构不合理,学历和职称结构不合理。二是进出不畅且流失严重。“只进不退”的教师用人体制,使农村一大批基础较差、年龄偏大的教师占据着有限岗位,成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障碍之一。三是素质较低且培训困难。农村教师的起点本来就低,不少教师还是由以前的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他们的素质影响了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四是压力过大且待遇偏低。农村教师的生存状况、工作压力与福利待遇问题,尽管纵向比较,有了较大提高,但横向与城市教师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农村教师职业幸福感不高。上述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发展中认真加以解决。
(责 编 流 水)
一、农村教师的政治和经济待遇逐步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农村教师的政治和经济待遇逐年提高,全社会逐渐形成浓厚的尊师风气。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为解决“文革”遗留问题,这个时期的教师队伍建设政策主要是提高教师的政治待遇,如平反教师冤假错案、政治上对教师充分信任、在教师中发展党员、严肃处理殴打教师事件等。为了体现社会各界对教师的尊重,1985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六届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我国的教师节。此后,河南省每年都要在教师节期间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极大地激发了教师献身教育、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特别是1995年《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的出台,使得我省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在农村教师政治待遇不断提高的同时,经济待遇也得到显著提高。 1977~1985年间,全省教职工工资就有4次大的调整;1987年,全省教职工工资标准又提高10%;1990年,全省教职工又普调一级工资。通过调整,全省基本做到了教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相当于或高于当地干部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针对上世纪90年代初期出现的农村教师工资拖欠问题,1994年,河南省委、省政府规定,教师工资的发放由各级政府负责,由“一把手”负总责。从2001年1月1日起,河南省实行乡镇教师工资由县(市)代发,这对逐步缓解拖欠教师工资现象、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1年,在郑州市召开的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时任省长李克强强调“从2002年1月起,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管理和发放全部上收到县,由县级政府统一发放”。县级财政部门设立“教师工资专户”,在编农村教师工资通过银行直接拨入个人银行账户,并把教师工资能否按时足额发放列入对各省辖市的年度目标考核。为此,2001年上半年,国家拿出22.4亿元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河南省教师的工资发放,下半年国家又给河南6亿多元。至2002年底,全省158个县(市、区)全部按新体制运作,并实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县级统筹和管理。自2004年1月起,全省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都能按国家现行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发放实行省辖市市长负责制,并全面纳入省政府对各省辖市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全省中小学教师工资做到了按国家现行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尤其是工资发放责任制度和通报制度的实行,使教师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根本解决。2007年,河南省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在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各地积极落实教师津(补)贴。
二、农村教师培训工作不断加强
上世纪80年代初,河南省农村教师主要是由学历和教学素质普遍较低的民办教师构成,所以农村教师培训工作很快被提上了日程,培训主要是现学现用的教材教法培训。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师范院校、教育学院和进修院校等培训基地的建设,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大都制订了师资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轮训教师。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下,中小学的师资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1983年省教育厅对全省中小学教师文化水平的变化情况进行的一次调查结果显示:1978年高中教师中具有大专学历的只占被调查人数的45.6%,1983年上升到67.8%;1978年初中教师中有大专学历的是4.9%,1983年上升到9.5%;1981年小学教师中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包括高中)的占被调查人数的51.8%,1983年上升到56.8%。1986年以后的教师培训主要是以合格培训和学历达标培训为主,经过6年的努力,到1992年,共有3.5万多名中小学教师取得了教师专业合格证书。
同时,积极发展卫星电视教育和县级进修学校。1986年,河南省各地积极筹措资金,建起了一批卫星电视教育地面接收站、收转站和放像网点,为大规模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1987年,全省130多个县(市、区)建立了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为有效地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切实加快在职教师学历补偿教育的步伐,开展了“三沟通”(卫星电视教育、函授教育与自学考试相沟通)学历培训。1993年,全省有4.5万名初中教师参加了省教委统一组织的“三沟通”专科学历培训,有效改变了全省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长期偏低的状况。1997年,全省加快了中学教师学历培训的步伐,有2.5万名初中教师和1.2万名高中教师参加了“三沟通”培训。“九五”期间,河南省通过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共培训中学教师6.5万人,小学教师9.8万人,使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由1995年的90.0%、61.0%、54.4%,分别提高到98.0%、87.4%、71.4%。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河南省开始了农村中小学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1997年年底,全省小学教师中接受继续教育的人数已达25万,占小学教师总数的60%。整个“九五”期间,全省共有56 590名中小学校长分别参加了岗位培训、提高培训,完成了总任务量的92%,这对于加强基础教育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从2000年开始,河南省“百千万工程”全面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岗位培训也全面展开,培训的重点对象主要是骨干教师,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充分利用现代化培训手段,健全完善了教师继续教育网络。2007年,全省农村教师全部得到培训,并完成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新课程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业务素质得到不断提高。全省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4%、99.9%。其中,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到61.8%和34.2%。
三、农村教师的管理逐步规范化、科学化
上世纪80年代,农村教师队伍的管理逐步受到重视。1986年,河南省开始实行公办教师职务评审和聘任工作,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开始推进。1987年5月,河南省召开了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会议,部署了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当年完成了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定任务的50%。1988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定工作全面展开,全省共有291 117人评定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占全省中小学、幼儿教师总数的93%。2001年6月,省教育厅召开了全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成立河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03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这是河南省教师专业化最重要的标志和提升教师专业素质最重要的措施。随着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河南省教师的培养、录用、管理和继续教育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的道路。2002年,河南省出台了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和实施办法,为农村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顺利健康发展。
2002年起,全省开始清退代课教师、借调人员和临时人员,并认真实施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制、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教师资格认证制和中小学校长选任制。到2007年,全省完成了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核编定岗工作,增加教师编制5.8万名,妥善安置落聘教职工4.6万名。教师聘任制的稳步推进使得教师队伍的活力逐步增强。建立和完善了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选派5万余名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有力地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民办教师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1978年,河南省有民办教师56.6万人,占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总数的72%。民办教师是在农村教育不断发展、公办教师得不到补充的情况下,解决农村中小学师资不足问题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长期以来,民办教师在农村中小学教育中担负着主要任务,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政治、文化事业的不断发展,民办教师的整体素质已不能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国家对民办教师队伍开始逐步整顿。按照国家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关、招、转、辞、退”五字方针,河南省对民办教师进行了两次全面整顿。第一次是1982年,河南省委、省政府对民办教师进行了一次全面考核,清理、辞退了一批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民办教师,民办教师人数从56万多降至37.58万。在整顿精简民师队伍的同时,解决了农村教师人数严重超编的问题,极大地调动了民办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为此后民办教师队伍的科学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第二次是1988年,结合民办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再次对民办教师进行了整顿。对未评上职称的予以辞退,评上教师职称的则列为计划内民办教师。通过这次整顿,全省民办教师数量减少到30.67万人,为进一步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奠定了基础。
河南省计划内民办教师转招公办教师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1~1994年。1981年,全省拨出500名专项指标,用于12个位于深山区的县的民办教师转正。1983年,省政府安排1万名专项指标,从优秀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1986年,根据本省财力情况,河南省向国家申请了1万名指标用于选招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1990年,又将1987年以来在教师节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1 100多名优秀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1991年11月,国家计委、人事部、国家教委又给河南省安排7 700名指标,用于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另外,从1988年开始,省里每年拨出专项指标,通过中师、师专招生,选优录取部分年纪较轻、文化知识水平较高、有培养前途的民办教师,共招收3万余人。到1994年,全省还有计划内民办教师25万余名。
第二阶段:1995~1997年。从1995年起,每年解决3万名民办教师转正,其中每年安排师范院校招收计划内民办教师1.5万名,招转民办教师1.5万名,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逐步将计划内民办教师择优转为公办教师。经过3年的努力,河南省计划内民办教师的数量由25万余名降为13万余名。
第三阶段:1998~2000年。从1998年起,国家人事部、教育部等部委每年给河南增加1.3万名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的专项指标,这样每年共可解决4.3万名民办教师转正。到2000年,河南省全部解决了民办教师问题。全省原有计划内民办教师303 731人,其中中师院校招生127 470人,转公办教师157 328人(两项合计284 798人),到龄退养5 787人,脱离岗位8 673人,自然死亡4 473人(三项合计18 933人),民办教师问题全部解决。
回顾历史,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整体超编且结构不合理。农村教师整体数量饱和,局部地区超编与缺编同时存在,学科结构不合理,地域分布不合理,年龄结构不合理,学历和职称结构不合理。二是进出不畅且流失严重。“只进不退”的教师用人体制,使农村一大批基础较差、年龄偏大的教师占据着有限岗位,成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障碍之一。三是素质较低且培训困难。农村教师的起点本来就低,不少教师还是由以前的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他们的素质影响了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四是压力过大且待遇偏低。农村教师的生存状况、工作压力与福利待遇问题,尽管纵向比较,有了较大提高,但横向与城市教师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农村教师职业幸福感不高。上述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发展中认真加以解决。
(责 编 流 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