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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教师是学生的第二个父母”,学生在很多地方的确需要老师的帮助,所以很多老师养成了无时无刻不在替学生操心,甚至替学生读书、思考、表达感受的习惯。久而久之,学生尝不到学习的乐趣,无法进步。课堂中教师永远是主角,而学生成了观众。事实上,教师应该把“权利”还给学生。
一、把阅读权还给学生
阅读和写作是语文教学的两大基石,良好的写作能力需要广泛深入的阅读,而灵性的写作又是对阅读的思维拓展和知识延伸。但是一直以来在西藏的老师都会有这样的体会,在其他地区只花两课时就能学完的课文,在此就需要花四课时,有时连自读课文也需要花两、三课时。为了节省时间,很多时候只能由教师代替学生朗读或者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去引导学生的思维,使之对文本的解读、要旨的把握,甚至情感的体会都朝着预设的方向发展,教师变成了真正的“教者”,而学生成为名副其实的“学者”。长此以往,学生的朗读能力、理解能力还是没有太多提高,所以,我们再也不能“越权”。把阅读权还给学生,是语文教学的必由之路。
怎样把阅读权还给学生呢?就是要给学生充足的阅读空间。作为教师,我们要给学生一个相对宽松的阅读环境。即使面对同样的教材,在处理上也完全可以自由一些。教师可以让学生自由选择阅读的方式:或高声吟咏,或低吟浅唱,精读也罢,细读也可,只要是用心读,就一定会有所获,不必计较每个人是否步调一致。另外,在阅读文段的选择上,学生喜欢哪一段尽管去读,从中挖掘出他认为最有价值的东西,跟同学、老师交流分享,这样既可以怡悦性情,训练思维,又可以让他感受到成功的喜悦,培养阅读兴趣。
二、把思考的权利还给学生
新课改的理念是以学生为主体。但实践中当我们发现学生跟不上预计目标,学生的想法达不到我们的标准时,我们就会自问自答或者急着把答案告诉学生。看到学生认真抄写统一的答案,并一字不落地背诵时,我们就会心满意足地沉浸在自己制造的“一切顺利”的假象中,而忽略了在课堂上应该引导学生自己去理解,去掌握。
怎样把思考权还给学生呢?一方面,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让学生独立思考、完成。我认为教学的技巧并非在于使学生学习和掌握知识变得轻松,只有当学生遇到困难并主动去克服困难的时候,他的智力才能得到发展,也才能让学生认识到不付出劳动,就体验不到克服困难、取得成功的快感。另一方面,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善于提供机会让学生独立思考,要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去深入思考他们接触到的事实、现象及规律的实质,这样,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也就越深刻、越牢固。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没有思考就不会有发现,而没有发现就谈不上教育工作的创造性。”
三、把表达的权利还给学生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强调:“初中阶段在小学语文教学的基础上,指导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使他们具备基本的阅读、写作、听话、说话的能力。”而说话能力是阅读、写作的前提和基础。可是凡是带过汉语文课的老师都不难发现,在汉语文教学中,学生最害怕的是写作文,老师最头疼的是学生在回答问题时,往往只是用1~2个字、词或短语干巴巴地回答,不但缺乏最起码的完整性,更谈不上应有的条理性和内容的准确性。在西藏不说写作,想让学生造个句都需要很长的时间。造出来的句子常会让你哭笑不得。比如:“我们学校到我家有三个但是”“我们学校食堂主食通常是开会,偶尔也会吃饭”像这样的句子比比皆是。我认为造成这样的原因不只是基础问题,更主要是教师在课堂上面面俱到,什么都是现成的,学生的会话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根本上得不到锻炼,学生变成了接受知识的机器。想要改变这一现象就得把表达权还给学生。
怎样把表达权还给学生呢?首先教师应该有效地利用课前演讲、课中回答问题、小组讨论、即兴作文等形式提高学生说话能力,优化其心理素质,实现提高其全面素质的目的。要求从回答交谈到讲述见闻,都要使用普通话,并要做到语言清晰,意思完整、明白,条理清楚。其次从“读”入手,并要求用普通话朗读。通过课文导读,培养其兴趣。指导学生分角色绘声绘色地朗读,从而让学生感悟、体味人物的内心世界。再次采用口头复述的方法强化训练。在课堂中进行口头复述训练时,还要根据学生实际水平和课文加以变化,做到因文而异,因生而异。教者要在复述前、复述中引导学生把握文章整体,抓住复述要点,用自己的话来表达。最后每周利用两节课的时间锻炼学生写作的水平,可以通过教师指导、学生相互修改等方式提高写作水平,为学生的表达能力打下基础。
总之,我认为,语文教师在课堂上要扮演好组织者与协作者的角色,打破以前的“满堂灌”和“填鸭式”教学,还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把阅读的权利、思考的权利、表达的权利还给学生。
(作者单位: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贡嘎县农村实验中学)
一、把阅读权还给学生
阅读和写作是语文教学的两大基石,良好的写作能力需要广泛深入的阅读,而灵性的写作又是对阅读的思维拓展和知识延伸。但是一直以来在西藏的老师都会有这样的体会,在其他地区只花两课时就能学完的课文,在此就需要花四课时,有时连自读课文也需要花两、三课时。为了节省时间,很多时候只能由教师代替学生朗读或者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去引导学生的思维,使之对文本的解读、要旨的把握,甚至情感的体会都朝着预设的方向发展,教师变成了真正的“教者”,而学生成为名副其实的“学者”。长此以往,学生的朗读能力、理解能力还是没有太多提高,所以,我们再也不能“越权”。把阅读权还给学生,是语文教学的必由之路。
怎样把阅读权还给学生呢?就是要给学生充足的阅读空间。作为教师,我们要给学生一个相对宽松的阅读环境。即使面对同样的教材,在处理上也完全可以自由一些。教师可以让学生自由选择阅读的方式:或高声吟咏,或低吟浅唱,精读也罢,细读也可,只要是用心读,就一定会有所获,不必计较每个人是否步调一致。另外,在阅读文段的选择上,学生喜欢哪一段尽管去读,从中挖掘出他认为最有价值的东西,跟同学、老师交流分享,这样既可以怡悦性情,训练思维,又可以让他感受到成功的喜悦,培养阅读兴趣。
二、把思考的权利还给学生
新课改的理念是以学生为主体。但实践中当我们发现学生跟不上预计目标,学生的想法达不到我们的标准时,我们就会自问自答或者急着把答案告诉学生。看到学生认真抄写统一的答案,并一字不落地背诵时,我们就会心满意足地沉浸在自己制造的“一切顺利”的假象中,而忽略了在课堂上应该引导学生自己去理解,去掌握。
怎样把思考权还给学生呢?一方面,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让学生独立思考、完成。我认为教学的技巧并非在于使学生学习和掌握知识变得轻松,只有当学生遇到困难并主动去克服困难的时候,他的智力才能得到发展,也才能让学生认识到不付出劳动,就体验不到克服困难、取得成功的快感。另一方面,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善于提供机会让学生独立思考,要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去深入思考他们接触到的事实、现象及规律的实质,这样,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也就越深刻、越牢固。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没有思考就不会有发现,而没有发现就谈不上教育工作的创造性。”
三、把表达的权利还给学生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强调:“初中阶段在小学语文教学的基础上,指导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使他们具备基本的阅读、写作、听话、说话的能力。”而说话能力是阅读、写作的前提和基础。可是凡是带过汉语文课的老师都不难发现,在汉语文教学中,学生最害怕的是写作文,老师最头疼的是学生在回答问题时,往往只是用1~2个字、词或短语干巴巴地回答,不但缺乏最起码的完整性,更谈不上应有的条理性和内容的准确性。在西藏不说写作,想让学生造个句都需要很长的时间。造出来的句子常会让你哭笑不得。比如:“我们学校到我家有三个但是”“我们学校食堂主食通常是开会,偶尔也会吃饭”像这样的句子比比皆是。我认为造成这样的原因不只是基础问题,更主要是教师在课堂上面面俱到,什么都是现成的,学生的会话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根本上得不到锻炼,学生变成了接受知识的机器。想要改变这一现象就得把表达权还给学生。
怎样把表达权还给学生呢?首先教师应该有效地利用课前演讲、课中回答问题、小组讨论、即兴作文等形式提高学生说话能力,优化其心理素质,实现提高其全面素质的目的。要求从回答交谈到讲述见闻,都要使用普通话,并要做到语言清晰,意思完整、明白,条理清楚。其次从“读”入手,并要求用普通话朗读。通过课文导读,培养其兴趣。指导学生分角色绘声绘色地朗读,从而让学生感悟、体味人物的内心世界。再次采用口头复述的方法强化训练。在课堂中进行口头复述训练时,还要根据学生实际水平和课文加以变化,做到因文而异,因生而异。教者要在复述前、复述中引导学生把握文章整体,抓住复述要点,用自己的话来表达。最后每周利用两节课的时间锻炼学生写作的水平,可以通过教师指导、学生相互修改等方式提高写作水平,为学生的表达能力打下基础。
总之,我认为,语文教师在课堂上要扮演好组织者与协作者的角色,打破以前的“满堂灌”和“填鸭式”教学,还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把阅读的权利、思考的权利、表达的权利还给学生。
(作者单位: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贡嘎县农村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