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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高等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频发,对学生身心健康、高校正常的教学活动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都产生了不良影响。笔者立足于社会调查,通过与庭审法官、部分高校的相关负责人、学生及家长进行访谈,获得大量信息资料,并据此认为处理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必须服务于社会稳定的大局,结合学校与学生自身的特殊性,充分发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普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结案,有条件地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才能有效地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