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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出现了奇迹般的发展,西藏在民主改革以后,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后也出现了经济的突飞猛进的发展,近年来经济增长连续5年保持12%以上的速度,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中新秀。然而,民主改革前的西藏,社会经济发展缓慢,濒临崩溃的边缘。民主改革后,在中央政府的扶持下,西藏经济发展迅速,迎来新的春天。
关键词:民主改革;经济发展;新春天
一、导论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我国进入WTO以后,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10年GDP总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实体,仅次于美国。2012年春,这一年春天是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20周年的春天,这一年我国GDP总量已达51.9万亿元,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年均增长率9.8%左右,2012年人均GDP达6100美元,进入了中等收入国的行列。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的提高,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的指引下,为夺取全面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奋斗。
西藏属于我国的欠发达地区,历史上长期的封建农奴制影响深远,再加上高寒气候特征和脆弱的生态环境成为该地区经济发展的阻力。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结束了帝国主义奴役的悲惨历史,但是并没有改变政教合一的封建制度。直到1959年中央政府对西藏实施民主改革,废除了政教合一的旧制度,迈进了社会主义社会,农奴翻身当主人。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西藏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带领下,在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确立了“中国特点、西藏特色的发展路子”,农牧民生活水平和教育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障和养老体系的逐步完善,家乡的面貌焕然一新。本文将从民主改革前后的西藏对比出发,对新西藏经济发展的展望,践行“六个西藏”,助推“西藏梦”。
二、民主改革前后的新旧西藏
(一)民主改革前—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社会
1959年以前,西藏在政教合一的农奴封建制度下,三大领主(贵族、官僚和寺院)对西藏广大农奴和奴隶进行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农奴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和人生自由,面对森严的等级制度,残酷的刑罚制度,沉重的赋税和乌拉制度使得他们没有生存的可能。
1.农奴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
据史料记载,在农奴制社会的西藏,占不足5%的三大领主占有95%以上农奴和奴隶的全部生产资料以及其人身自由,旧西藏全部土地、牧场、森林、山川、河流以及大部分牲畜都由农奴主占有。据统计,在民主改革前,十四世达赖喇嘛家族在西藏占有27座庄园、30个牧场,拥有农奴6千多人。农奴主掌握着农奴的生、死、婚、嫁大权。民谚传言:“生命虽由父母所生,身体却是官家占有。縱有生命和身体,却没有做主的权利。”
2.森严的等级制度和残酷的刑罚
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藏学教授谭·戈伦夫在《现代西藏的诞生》中指出,人类平等是佛教教义中的一个要素,但这未能阻止西藏人建立自己的等级制度。在旧西藏通行几百年的《法典》规定:“人分上中下三等,此上中下三等,系其血统贵贱、职位高低而定”。农奴要是触犯了三大领主的利益,“按其情节不同挖眼,削腿肉,割耳,割舌,截肢,推坠悬崖,抛入水中,或杀之,惩戒将来,以儆效尤”。不同等级的人触犯同一刑律,其量刑标准和处置方法也大不相同。
3.沉重的赋税和乌拉剥削
农奴主对农奴的剥削主要形式有徭役、赋税、地畜租在内的乌拉差役。西藏地方政府的差税就达200多种。农奴和奴隶为地方政府和庄园主所支的差一般要占农奴户劳动量的50%以上,有的高达70%至80%。
(二)民主改革后—农奴翻身做主人
1959年中央政府下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施行起波澜壮阔的民主改革,彻底摧毁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实现了百万农奴和奴隶梦寐以求的当家作主的权利。
1.废除农奴制,百万农奴做主人
1959年西藏地方政府在十四世达赖喇嘛的带领下实施叛乱。随即,中央政府解散西藏地方政府及其所属的一切封建农奴制机构,废止了旧西藏法典和残酷刑罚。有计划、有步骤的展开平乱运动,随后开展了“三反双减”运动、“三反两利”运动、“三反三算”运动和“四反双减”运动。西藏百万农奴和奴隶翻身得以解放,成了建设新西藏和祖国的主人。
2.实行土地改革,掌握自己的生产资料和工具
1959年9月21日,西藏人民政府没收了农奴主的一切土地和生产资料以及生产工具,分配给农民第五次中央西藏工作会议上坚持“土地归农户所有和牲畜归牧民所有”的政策。
3.建立人民政府,保障人民主人翁权利
到1960年年底,西藏成立了1009个乡级政权、283个区级政权、78个县区级政权和8个专区市建立了人民政权。1961年,西藏各地开始普选。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为西藏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三、对未来西藏经济发展的展望
西藏民主改革以来,百万农奴大解放翻身做了西藏的主人,全区各族人民辛勤劳作,全区各行各业欣欣向荣。笔者对照近年来西藏统计年鉴,西藏经济的增长速度平均在12%,2012年经济增长率已达13.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75元到2012年的5645元人民币,据统计,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连续10年保持两位数增长。除农牧民纯收入外,西藏农牧业农村工作在2012年还有新突破。西藏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跨过100亿元大关,实现10年翻番;粮食总产连续10年保持在90万吨以上,2012年达到95万吨。2012年,实现全区生产总值(GDP)701.0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0.41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241.65亿元,增长14.4%;第三产业增加值378.98亿元,增长12.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2936元,增长10.4%。在全区生产总值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分别为11.5%、34.5%、54.0%,与上年相比,第一产业比重下降0.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持平,第三产业提高0.8个百分点。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3.5%。其中:城市上涨3.6%,农村上涨3.4%。从居民消费价格构成大类看,食品类、烟酒及用品类、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交通和通讯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和居住类,分别比上年上涨6.9%、1.5%、4.3%、1.5%、0.9%、1.2%、0.3%和1.4%。商品零售价格上涨2.9%。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6%。工业品出厂价格下降0.3%。
我区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思想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在党中央和区党委的领导下,建设“六个西藏”,实现新西藏的跨越式发展,迎来了一个又一个的春天。(作者单位:西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注解:
① 按世界银行2011年的划分标准,人均收入1025美元以下为低收入国(共36个国家),1026-4035美元为下中等收入国(共54个国家),4035-12476美元为上中等收入国(共54个国家),12476美元以上为高收入国(共70个国家,含经合组织国家和非经合组织国家)。
参考文献:
[1] 王晨主编,中国政府西藏白皮书汇编,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编[M].人民出版社,北京,2010
[2] 2012年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 陈庆英等著,西藏通史[M].中州古籍出版社,郑州,2003
[4] 梅·戈尔斯坦,西藏现代史(1913-1951)—喇嘛王朝的覆灭[M].杜永林译,时事出版社,北京,1995
关键词:民主改革;经济发展;新春天
一、导论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我国进入WTO以后,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10年GDP总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实体,仅次于美国。2012年春,这一年春天是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20周年的春天,这一年我国GDP总量已达51.9万亿元,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年均增长率9.8%左右,2012年人均GDP达6100美元,进入了中等收入国的行列。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的提高,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的指引下,为夺取全面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奋斗。
西藏属于我国的欠发达地区,历史上长期的封建农奴制影响深远,再加上高寒气候特征和脆弱的生态环境成为该地区经济发展的阻力。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结束了帝国主义奴役的悲惨历史,但是并没有改变政教合一的封建制度。直到1959年中央政府对西藏实施民主改革,废除了政教合一的旧制度,迈进了社会主义社会,农奴翻身当主人。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西藏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带领下,在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确立了“中国特点、西藏特色的发展路子”,农牧民生活水平和教育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障和养老体系的逐步完善,家乡的面貌焕然一新。本文将从民主改革前后的西藏对比出发,对新西藏经济发展的展望,践行“六个西藏”,助推“西藏梦”。
二、民主改革前后的新旧西藏
(一)民主改革前—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社会
1959年以前,西藏在政教合一的农奴封建制度下,三大领主(贵族、官僚和寺院)对西藏广大农奴和奴隶进行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农奴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和人生自由,面对森严的等级制度,残酷的刑罚制度,沉重的赋税和乌拉制度使得他们没有生存的可能。
1.农奴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
据史料记载,在农奴制社会的西藏,占不足5%的三大领主占有95%以上农奴和奴隶的全部生产资料以及其人身自由,旧西藏全部土地、牧场、森林、山川、河流以及大部分牲畜都由农奴主占有。据统计,在民主改革前,十四世达赖喇嘛家族在西藏占有27座庄园、30个牧场,拥有农奴6千多人。农奴主掌握着农奴的生、死、婚、嫁大权。民谚传言:“生命虽由父母所生,身体却是官家占有。縱有生命和身体,却没有做主的权利。”
2.森严的等级制度和残酷的刑罚
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藏学教授谭·戈伦夫在《现代西藏的诞生》中指出,人类平等是佛教教义中的一个要素,但这未能阻止西藏人建立自己的等级制度。在旧西藏通行几百年的《法典》规定:“人分上中下三等,此上中下三等,系其血统贵贱、职位高低而定”。农奴要是触犯了三大领主的利益,“按其情节不同挖眼,削腿肉,割耳,割舌,截肢,推坠悬崖,抛入水中,或杀之,惩戒将来,以儆效尤”。不同等级的人触犯同一刑律,其量刑标准和处置方法也大不相同。
3.沉重的赋税和乌拉剥削
农奴主对农奴的剥削主要形式有徭役、赋税、地畜租在内的乌拉差役。西藏地方政府的差税就达200多种。农奴和奴隶为地方政府和庄园主所支的差一般要占农奴户劳动量的50%以上,有的高达70%至80%。
(二)民主改革后—农奴翻身做主人
1959年中央政府下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施行起波澜壮阔的民主改革,彻底摧毁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实现了百万农奴和奴隶梦寐以求的当家作主的权利。
1.废除农奴制,百万农奴做主人
1959年西藏地方政府在十四世达赖喇嘛的带领下实施叛乱。随即,中央政府解散西藏地方政府及其所属的一切封建农奴制机构,废止了旧西藏法典和残酷刑罚。有计划、有步骤的展开平乱运动,随后开展了“三反双减”运动、“三反两利”运动、“三反三算”运动和“四反双减”运动。西藏百万农奴和奴隶翻身得以解放,成了建设新西藏和祖国的主人。
2.实行土地改革,掌握自己的生产资料和工具
1959年9月21日,西藏人民政府没收了农奴主的一切土地和生产资料以及生产工具,分配给农民第五次中央西藏工作会议上坚持“土地归农户所有和牲畜归牧民所有”的政策。
3.建立人民政府,保障人民主人翁权利
到1960年年底,西藏成立了1009个乡级政权、283个区级政权、78个县区级政权和8个专区市建立了人民政权。1961年,西藏各地开始普选。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为西藏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三、对未来西藏经济发展的展望
西藏民主改革以来,百万农奴大解放翻身做了西藏的主人,全区各族人民辛勤劳作,全区各行各业欣欣向荣。笔者对照近年来西藏统计年鉴,西藏经济的增长速度平均在12%,2012年经济增长率已达13.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75元到2012年的5645元人民币,据统计,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连续10年保持两位数增长。除农牧民纯收入外,西藏农牧业农村工作在2012年还有新突破。西藏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跨过100亿元大关,实现10年翻番;粮食总产连续10年保持在90万吨以上,2012年达到95万吨。2012年,实现全区生产总值(GDP)701.0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0.41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241.65亿元,增长14.4%;第三产业增加值378.98亿元,增长12.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2936元,增长10.4%。在全区生产总值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分别为11.5%、34.5%、54.0%,与上年相比,第一产业比重下降0.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持平,第三产业提高0.8个百分点。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3.5%。其中:城市上涨3.6%,农村上涨3.4%。从居民消费价格构成大类看,食品类、烟酒及用品类、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交通和通讯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和居住类,分别比上年上涨6.9%、1.5%、4.3%、1.5%、0.9%、1.2%、0.3%和1.4%。商品零售价格上涨2.9%。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6%。工业品出厂价格下降0.3%。
我区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思想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在党中央和区党委的领导下,建设“六个西藏”,实现新西藏的跨越式发展,迎来了一个又一个的春天。(作者单位:西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注解:
① 按世界银行2011年的划分标准,人均收入1025美元以下为低收入国(共36个国家),1026-4035美元为下中等收入国(共54个国家),4035-12476美元为上中等收入国(共54个国家),12476美元以上为高收入国(共70个国家,含经合组织国家和非经合组织国家)。
参考文献:
[1] 王晨主编,中国政府西藏白皮书汇编,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编[M].人民出版社,北京,2010
[2] 2012年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 陈庆英等著,西藏通史[M].中州古籍出版社,郑州,2003
[4] 梅·戈尔斯坦,西藏现代史(1913-1951)—喇嘛王朝的覆灭[M].杜永林译,时事出版社,北京,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