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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译”论有着悠久的历史,不论是关于语言结构的“不可译”,还是文化传统的“不可译”断言,都是对人脑认知功能潜势的低估,是对语言本质认识的讹推,是对主体性的过分执著和对主体间性的无视。从主体间性的认识论出发,那些看似“不可译”的语言、文化现象天生就带有“可译”性的语言哲学基础。基于此,根据“互文性翻译”理论、社会语言学的“语言变化”理论、“解构翻译”理论对“不可译”论依次进行审视,并最终从语言的主体间性角度指出“不可译”论忽略了语言的人文主义根本属性,可以彰显其本质上的“不可知”论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