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最美的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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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初对书的兴趣,源于父亲的启蒙。小时候,我是听着他的故事长大的,对书充满好奇。如朋友般亲密起来,则始于十七岁,当时我正在天津外院附校上师范班,父亲来信嘱咐我多看书,充实自己。由于上中专是他一手包办的,出于怨恨,我抄了一首打油诗回敬他:“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秋又凉来冬又冷,收拾书包好过年。”没成想,几天后父亲突然在学校出现,手里拿着一幅他的字。一进宿舍,便把它贴在我的床头,让我从头到尾读一遍:
  “秋窗日午,小院无人,抱膝独坐,聊嫌枯寂,宜读庄子秋水篇;菊花满前,案有旨酒,开怀爽饮,了无尘念,宜读陶渊明诗……淡日临窗,茶烟绕案,瓶花未谢尚有余香,宜读六朝小品。”那天父亲说了很多,主要是劝我多读书,他说:“你在信中质问我,问我为什么不是梁启超?为什么不是傅雷?我也感到惭愧,不能给你更好的生活,但我有我的难处,等你长大了就懂了。但是,不能因为这个就自暴自弃。如果嫌父母没出息,那你就做个有出息的人,不要重复他们的人生,步他们的后尘。”后来父亲给我办了一个借书证。
  我開始有意识地读一些闲书。因为《红楼梦》迷上诗词,囫囵吞枣读些唐诗宋词的选本。后来又迷泰戈尔、徐志摩、戴望舒和北岛他们,摹仿着写一些小诗,又是参加全国大学生诗歌大赛,又是给报社投稿,轰轰烈烈,最后均以失败告终。再后来,又迷上外国文学,特别是那些充满异国情调的爱情故事,《简·爱》《傲慢与偏见》《安娜·卡列宁娜》《茶花女》《乱世佳人》等等,如醉如痴,对他们那种酸酸甜甜的生活充满向往。
  现在想来,十七八岁真是一个神秘莫测的年纪,你不知道它会突然喜欢上什么,或者说不知道哪些人和事,会突然闯进心扉并牢牢占据。有一段时间,我特别喜欢那种凄冷缠绵、红袖罗衫的文字,觉得那是最美的语言。当我有了一些人生阅历和经验后,读书的疆域才慢慢扩展。
  渐渐地,我对书的感情与日俱增,甚至到了“一日不可无此君”的地步。在它的引领下,我的世界变得多彩而辽阔,在屠格涅夫的草原上狩猎,在海明威的大海里捕鱼。因韩愈的“黄昏到寺蝙蝠飞”,对蝙蝠有了好感。自从恋上马致远的“枯藤老树昏鸦”,对乌鸦没了偏见。记得有一年在上海,夜宿某酒店,半醒半昧,忽闻钟声,窃喜,因为张继的“夜半钟声到客船”,思绪瞬间飞到姑苏城外的寒山寺。这就是文学,悄无声息,改变着你我和生活的模样。
  好书让人痴迷,物我两忘,甚至生死。《阅读史》中,有一幅摄于1940年伦敦大轰炸期间的照片,坍塌的图书馆,靠墙的书架尚未倒塌,瓦砾堆中三名男子各自站在书架前看书。这可以解读为与灾难的对抗,也能理解为读书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不可或缺。
  郁达夫自嘲,生怕情多累美人,于是爱书。孙犁自谦,说自己既无它好,又无它能,只好爱书。其实爱书也不易,就像我年少时囿于财力大多借书,但借来的书往往看得不过瘾,既不能在上面写字,也不能勾勾划划,很是束缚。等手头宽裕可以任意妄为了,又愁没地方放,毕竟房价太高。还好,现在终于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书房。
  书房不仅是藏书之所,更是灵魂的栖息地和精神的避难所。随着房门的关闭,红尘的喧嚣与繁杂拒之门外,即便窗外朔风呼啸或暴雨如注,又奈我何?心境如水,任千里烟波在文字间浩渺。与书相对,敬畏之情萦怀。世间何物不朽?思想。能够准确记录思想的恰恰是文字,所以说文字是不朽的,经典是宝贝。
  假如黄丕烈从清朝穿越到现在,以他的个性,不知给后人又会留下多少佳话?想当年,他收藏的宋版书就有上百种。这还只是冰山一角,只要是奇书,没读过,哪怕残缺不全也不惜重金。与书相对,恰遇红颜知己,一见钟情,魂牵梦绕,百般怜惜如痴如癫。偶一丢失,心伤魂断,沉迷忘返毕其一生。看似荒诞,细想情理之中,哪个爱书人不迷书?如果说不,那一定是缘分未到或缘分太浅。
  藏书之乐,乐在寻寻觅觅和先睹为快。若在自娱之外惠及他人,像北宋宋敏求那样就更好了,藏书上万,好以书会友和校勘典籍。当时有的外地人为了方便借阅,便在他家春明坊附近租房住,后来粉丝越来越多,以致人满为患,而周边的房价也水涨船高,租金一涨再涨,堪比现在帝都的学区房,一时传为奇谈。
  这就是爱书人的桃花劫。前些日子于文字间邂逅池谷伊佐夫,小惊喜,又一书痴。对他来说最开心的事,就是去神保町书店街淘古旧书籍。那的每一家书店,和店里的每一本书,都了如指掌,绘制成图,注明书店地址、经营特色、老板姓名,书的位置和价格。真是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他买书,有的藏而读之,有的藏而不读。前者是因为内容,后者则出于对古书的慈悲与爱慕。
  选自《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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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路,靠近金明广场的地方,一南一北竖着两块红色的站牌。这是距离我最近的两块站牌,通常,从家中出发,需步行10分钟左右才可抵达,一往一来,记录着我一天的起落。站牌不大,与这个城市所有其他的站牌一样,以铁为质,以漆为衣,上面标着各个不同的地名,鼓楼,汴京公园等等,有些地名与我朝夕相处,有些地名于我而言,仅仅作为空洞的语言而存在,我从未想着抵达它们。城市里的站牌从来就是相似的,而每一个站牌下的等待也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
小时候就听人说,勤劳是一种品德,而且是美好的品德。我听了并没有往心里去,没有把勤劳和美德联系起来。我把勤劳理解成勤快、不睡懒觉、多干活儿。至于美德是什么,我还不大理解。我隐约觉得,美德好像是很高的东西,高得让人看不见、摸不着,一般人的一般行为很难跟美德沾上边。后来在母亲身上,我才把勤劳和美德统一起来了。母亲的身教告诉我,勤劳不只是生存的需要,不只是一种习惯,的确关乎人的品质和人的道德。人的美德可以
狗儿的娘是村里最邋遢的女人,没有之一。她家灶台上的灰尘能扫一簸箕,被罩和床单的颜色,长年累月是模糊不清的。狗儿的娘也不爱洗澡,冬天,她棉袄的袖口是明晃晃的,那大概是各种油渍和鼻涕的混合物吧,夏天,三米开外都能闻到她身上的味道。一次,她去邻居家串门,她坐在农村常用的那种小马扎上,和邻居的大婶拉呱儿,大婶的小孙子约摸三岁左右,话都说不清楚,却走到狗儿的娘跟前,胖乎乎的小手拉住狗儿娘的胳膊,说:“别坐—
我觉得,一个作家对于生活的感受能力,是从事文学创作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素质。平时,我也接触一些业余作者,说我们的生活里好像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呀,大家都是普普通通的过日子,怎么到有的人笔下就变成小说,怎么我就发现不了什么奇怪的事,可以变成小说的事呢?这个问题,我不能不承认文学需要天才。但是,文学对于生活的感受能力,一个作家对生活感受能力的程度,也的确对他们的创作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比如说体验生活,
想想逛书店的日子已有些遥远了,可在书店淘书的日子,却是人生履程中值得珍藏的经历。最初关于书店的记忆,应该追溯到读小学之前,我识字较早,得益于父母的启蒙,家里订又有几份报纸,记得还未读小学就受大人的影响,也跟着开始了连蒙带猜学看报,当然是囫囵吞枣,可也就渐渐有了阅读的习惯。那时父母就常带我上新华书店为我买《小朋友》杂志,这或许可算是我读书的启蒙,也因此认识了新华书店。到了读小学的时候,那种以简短文字
纷纷扬扬的雪花,让冬天像个冬天了。我踏上故乡土地时,就踏进了冬天这幅巨大的水墨画里。雪花捉迷藏般,伸手想要抓住它时,却不知了去向,就连地上的雪花,一听到我的脚步声也藏匿了起来。明德小学,是画里的风景,也是我此行的目的地。小学是台湾商人王永庆创办的,漂亮的二层小楼,连着一个大操场,被炊烟袅袅的村庄环绕着,被搭着鸟窝的树木簇拥着。从地图上看,这个小学校也许找不到,但走近了就会发现,它如那冬日里的玉兰一
在拥挤的地铁上,我问二弟,你见过柿子吗?他说没见过,我说就在北京的郊区,乘火车进入北京或者离开北京就可以看到,那些高低不平的楼宇中间,一棵突兀的柿子树,只剩下了树干,挂着几颗黄澄澄的柿子,像某户人家点燃的灯笼,不忍心摘下。二弟说,大兴区的郊外有很多果园,唯独没有柿子,每年都有苹果、梨、枣,经常有在服装厂打工的老乡忍不住在收工的时候去偷摘,结果有些就被抓住罚了款。他这样说的时候是戏谑的,充满生活味道
那时候,我最喜欢去的地方,一是新华书店,一是母亲的中药铺。前者,是因为我爱看爱买连环画;后者,是因为我喜欢嗅闻那些中药的味道,特别是咀嚼几片苦甜苦甜的甘草。母亲当过赤脚医生。我记得,八十年代初,母亲参加医疗培训,学习积极性很高,在一本标着毛主席语录的红壳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地作了记录,内容是关于各类药物的名称、习性、特征、用途及各种治疗技术。母亲的字写得很好,比我父亲的还好,让我非常的惊异:小学文化
不知道别人的阅读历程,就我而言,对经典很久没感觉。具体一点,十四五岁,鲁迅不读,大部头的名著不读,圣贤书更不读,只读民间故事和武侠小说。说起来,不怕笑话。我是《知音》和《妇女生活》的忠实爱好者,读《故事会》到十八岁,后来看《笑林广记》,大笑,这才低俗到家嘛。《故事会》的俗,没那么吸引人了。也不是完全不读经典作品,只是凭感觉。记得刚读《西游记》,七八十年代出版,有黑白插画。序言二十多页,很多“封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