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神话是民族历史的载体
旧石器时代中期以前的先民,因为大脑结构相对简单,语言极不发达,感情也不复杂,生活在原始人群之中,精神领域是贫乏的,处于某种蒙昧未开的混沌状态。进入旧石器时代晚期以后,先民在把自然界作为一个客体加以观察和感受时,最初和最方便的思路就是把事物拟人化,凭着自我感受去推想事物,认为它们也同人一样,有活的生命,有喜怒哀乐,形成物活论的观念。由于对自然物和自然力产生神秘感、依赖感和敬畏感,认为万物万象背后都有一个活生生的主宰,它们像人一样有灵魂但能力远远超过人类,可以给人类赐福或降祸,这便是神灵。于是,有关创世神灵方面的神话故事由此诞生。
在我国许多民族的神话中,大都有一个大体相似的主要情节:即兄妹结婚繁衍了民族,例如在西南一些少数民族中,就有或以古歌形式或以散文形式流传的这类神话。如哈尼族史诗《合心兄妹传人种》和《洪水之灾》中说,远古时代,天下发大水,只有合心兄妹逃避洪水得救,兄妹成婚,生下了七十七个民族的祖先。傈僳族神话说,洪水过后,兄妹婚配生下了七个儿子,就是汉族、傈僳族、怒族、独龙族、纳西族、白族、藏族。彝族的神话说,彝族、苗族、汉族、傣族、哈尼族等都是从葫芦里躲避洪水的伏羲女娲兄妹生下的同胞兄弟。这类神话在其他一些少数民族如怒族、白族、阿昌族等中都有。十分明显,这类神话具体而又曲折表明,民族的诞生和远古人类一定的婚姻制度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人类的婚姻和家庭的演化,一般都经历过杂乱婚姻、血缘婚姻、群婚和对偶婚姻等不同的历史阶段。兄妹婚姻正是远古社会血缘婚的反映。这种婚姻是从原始群的杂乱婚姻形态中产生出来的第一个婚姻形态。“在这里,婚姻集团是按辈分来划分的:在家庭范围以内的所有祖父和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后者的子女,即第一个集团的曾孙和曾孙女又构成第四个圈子。这样,这一家庭形式中,仅仅排除了祖先和子孙之间。双亲之间互为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用现代的说法),同胞兄弟姊妹、从(表)兄弟姊妹、再从(表)兄弟姊妹和血统更远一些的从(表)兄弟姊妹的关系,在家庭着一阶段上,也包括相互的性交关系。并把这种关系看作是自然而然的事”。但是,这种血缘婚姻仍然是比较低级的婚姻形态。我们虽然还残存着血缘婚姻,但这时族外婚已经占据了优势,并且形成原始人的一种新的道德观念。这种族外婚阶段正是氏族组织形成的时期。正如恩格斯所说:“自一切兄弟和姊妹间,甚至母方最远的旁系亲属间的性交关系的禁例一经确立,上述的集团便转化为氏族了。换言之,即组成一个确定的、彼此不能结婚的女系血缘亲属集团”。因而,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当氏族组织出现的族外婚时期,最早的蒙昧民族同时在孕育,并随着母系氏族组织的发展、扩大而逐渐形成。当然这时民族的含义,还只是广义上的概念。更多的还是不同语言、肤色、风俗、习惯的氏族集团。
有神话说,兄妹结婚生下一个怪胎或一个肉团,雷公将它砍碎,肉块变成人,就成了各民族的祖先。这些情节,虽然在长期流传中打上了一些阶级社会的印记,但从基本倾向上看,仍然可以肯定,这反映出远古人们某种新的道德观念的出现。大家知道,随着生产的发展,人类为了保证持续不断的生产活动和继承生产劳动的经验,必然要求有一个比较持久的结合和集团间发生更紧密的联系,于是,通过婚姻形式来加强群与群的联系,就更显得必要了。加之人类智力的发展,也使人逐渐意识到兄弟姊妹间的婚姻给后代体质带来的危害。于是人类开始排除族内婚,出现了族外婚姻,由血缘婚走向了群婚制。一群女子可以和另一家庭的一群男子互为夫妻,一群男子可以和另一家庭的一群女子互为夫妻,只要不是自己家族的兄弟姊妹,否则就是逆伦,氏族习惯所不允许的。如果说,血缘婚姻是家庭组织的第一个进步,那么这种婚姻就是家庭组织的第二个进步。这类神话既将血缘婚姻看作是民族诞生的纽带,又表现了对它的否定。这不但表明我国许多民族都经历过血缘婚姻的历史阶段,也表明这些神话反映的时代,应该是血缘婚姻已向族外婚过渡的时期。在我国许多民族中都流传着一些关于各民族起源的神话。这类神话对于我们认识和研究民族的起源、民族发展的历史以及各民族之间的关系都有着不可忽视的科学价值。应该说,前面援引的关于兄妹结婚的神话,正是一种原始时代血缘婚姻的反映。
在有些神话里,葫芦在民族起源中,占着和人祖同等重要意义的显著地位。少数民族都把民族的命运和葫芦联系在一起。这种葫芦崇拜的遗风,至今还保留在一些少数民族之中。如滇西南哀牢山彝族,就常常在家庭正壁的壁龛或者供板上供奉着一两个葫芦,一个葫芦代表一代祖先(父母、祖父母),在他们的语言里,葫芦和祖先都叫“阿普“,是同一个词语。贵州布依族请巫师祭祖时还说“盘古有灵”、“走入葫芦”等等。佤族把称作“西岗里”的特定洞穴当作人类的发源地,“西岗里”就是葫芦的意思。由此可见,葫芦就象征着母体、象征着祖先,葫芦崇拜就是母体崇拜、祖先崇拜。这显然是母系氏族社会植物图腾崇拜的遗迹,从葫芦在民族起源神话中占据的位置来看,也可以推见神话反映的时代,是在母系氏族社会。
关于各民族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生活,在神话中亦有许多描绘。如拉祜族史诗《牡帕密帕》中说,扎果、娜依生了九个子女,就成了九个民族。他们掏来蜜,就“一人一份大家吃”。他们打了鹿,就把肉分成九份,把血分成九份,一个民族一壶血,一个民族一份肉。过着共同采集、狩猎、共同享受劳动成果的原始共产主义生活。彝族神话中对于兄弟民族诞生后共同劳动、共享劳动果实的生活,也有多方面的表现。而这种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生活制度,正是母系氏族社会的基本经济形态。另外从西方的神族家谱来看,希腊神话也显然是原始社会群婚制的产物。各种神职是人对自然现象不理解,用想像和借助想像企图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从而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这正如恩格斯所说的:“由于自然力被人格化,最初的神产生了。”
根据上述神话反映的大量原始社会的生活内容和倾向说明,民族形成的最早历史阶段,一般说应该是在原始社会的中期,母系氏族社会阶段。这与恩格斯在《家族、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关于民族形成在原始社会的论述是完全一致的。
神话,当然不是科学的历史,但却含有一定的历史因素。正如马克思所说:神话“是已经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因而,神话总会给人们透露出某些历史的消息。透过民族起源神话的幻想,我们可以找到已经消失了的有关民族生活的某些片断,可以看到我国民族发展史上的某些动向,触及到民族发展史上某些带有根本性的问题。
首先,这种葫芦神话、兄妹繁衍人种的神话都表示一种人种的延续、民族的繁殖,在当时社会条件下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在生产发展到一定水平的阶级社会,人口的繁衍虽然对于社会发展也起某种作用,但已经不起什么决定性依用了。而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情况下,种的繁衍、人口的增殖,却具有第一位的意义。因为这时的人,每一个都是氏族集体的劳动成员,他们本身既是生产力的组成部分,又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人种的延续,民族的繁荣昌盛,是抗击自然灾害、迅速推动社会生产的根本保证。因此,从神话中洪水过后民族的繁衍和兴旺上,可以看到各族人民在洪水的威胁下,战胜自然、恢复生产,的强烈愿望。这正是古代各族人民在自然灾害面前,紧密团结、重建家园的现实生活和顽强的斗争意志在神话中的折射。
可见,神话曲折地反映着世界各古老民族形成、发展的历史进程。世界上几乎没有一个纯而又纯的单一血统的民族。各个民族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都毫不例外地要不断经历民族的分化与融合。有的民族在长期的发展中,或是因为生产条件、生活环境的变化,产生了相互疏远或隔绝的状态,一部分人从这个团族中分离出去,逐渐形成了新的群体,或者是许多不同民族的群体,由于共同的生活,频繁的接触,逐渐融合组成同一个群体,或者最初本是亲属部落的一些部落从分散状态中重新团结为永久的联盟,这样就朝民族的形成跨出了第一步。各民族在形成过程中不断吸取其他民族成份,逐渐发展而形成了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民族共同体,这是民族发展的必然规律。
二、神话是民族文化的源泉
古代神话的产生历史久远,它乃是处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时期的远古人类借助想象征服自然力的产物。由此,古代神话必然包括神的故事和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和冲突的故事,即英雄传说两个方面。神的故事更明显地反映了古代人类把强大的自然现象形象化的丰富想象力,英雄传说则主要是对可能具有某种历史性的传奇人物及相关事件的崇拜和理想化,反映了远古人类的生存活动和与自然进行的顽强斗争。比如每个地区和族系都拥有自己的祖先神灵,但最广为人知的则是澳大利亚南部的“天空英雄”,北领地的“大地母亲”、“彩虹蛇神”以及澳大利亚西部的“海鸥英雄”。在传统的土著族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守护神。从生命之初,每个人就与自己的守护神紧密相联,这也进一步影响了他或她在艺术中所反映的主题。根据澳大利亚土著人的信仰,在“梦创时代”,祖先神灵游走于四方,创造了万物,包括太阳星辰、风霜雨雪、春夏秋冬、山川河流、花草树木以及人类。在“梦时代”,祖先神灵开始了漫漫旅途。他们狩猎、作战,他们生活的点点滴滴都在自然环境中留下了印迹,这些遗迹也成为土著人日后顶礼膜拜的神祗。
古希腊神话也是包括了这两个方面。古希腊神话故事的形成时期很早,是远古一代代人集体创作的结晶。神话起初口传,后来见之于书面文字。它的最早的传世书面文献当推《荷马史诗》。史诗中除了主体故事外,还提及了许多其他的神话故事,那些故事显然在当时已是广为流传、普遍知晓的。在荷马之后不久有古希腊诗人赫西奥德的长诗《神谱》,扼要地记述了许多神话故事,并且力图把那些故事谱系化。古希腊悲剧的题材基本都是取材于神话,是作家对那些神话故事的现实理解的戏剧体现。公元前三世纪之后希腊化时期的亚历山大里亚学者们在对古典作品的收集和注疏中,对古希腊神话的收集和保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一些诗人则在学识性原则的指导下,发掘出许多鲜为人知的神话典故。古罗马神话受物物有灵论的影响,对神灵缺少形象性思维,神话故事贫乏。英雄传说也主要表现为历史故事,故事中的人物具有的更多的是现实性而非超人性。古罗马人在接触了古希腊神话后,很快被娓娓动人的希腊神话所吸引,从而广泛吸收了古希腊神的形象和故事,出现了古希腊罗马神话传说特有的融合。
古希腊民族在发展过程中曾几经变迁,他们的神话观念也在这种变迁中不断发生变化。这种变化的基本特点是由自然崇拜转向人性崇拜。人们所熟悉的这一时期的希腊神话的基本特点是人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神,赋予神以人形、人性,甚至人的社会关系。神和人的基本区别在于神强大,常生不死,生活闲逸快乐;人类弱小,会死,生存艰辛,不得不经常求助于神明,但也常常诅咒神明作恶。古希腊人崇拜神,但同时赞美人,赞美人的勇敢和进取精神。古希腊人批评骄傲、残忍、虚荣、贪婪、暴戾、固执等人的性格弱点,并且认为往往正是这些性格弱点造成人生悲剧。古希腊人崇拜神,但并不赋予神明过分的崇高性,也不把神明作为道德衡量的标准,而是把他们作为人生的折射。古希腊神话正是以这种人本精神,以动人的故事和深邃的思想内涵,历来吸引了广大读者,令人百读不厌,成为后代文学艺术创作丰富的材料源泉。
有关各种神灵来历的传说等等,无不与原始宗教信念融合在一起。对于氏族神灵的威严和巫师法术的描述,更是充斥于民间口头创作。巫师在祭祀时说唱的祭词或祝赞词,世代相传,成为民间文学艺术的组成部分。创世神话既是最优美的原始文学作品,也是最系统的原始宗教圣经。创世神话的刻划符号更是最形象的原始艺术作品。它关于世界和人类起源的解释既充满五彩斑斓的奇思妙想,又充满实实在在的拜神主义。从我国古代伏羲女娲到藏族猿猴与罗刹女,在中国少数民族中,从拉祜族的厄莎到纳西族的从忍利恩;从傣族的因叭到基诺族的阿么尧白;从独龙族的嘎母嘎莎到布朗族的顾米亚;从白族的盘古到彝族的格兹,所有这些原始文学和原始艺术中的主人公百分之百全都是神。这并非是历史的偶合,而是历史的必然,是原始文艺渊源原始宗教的明证。以神话为核心的原始文艺,代表着原始文艺的智慧结晶。古希腊人具有丰富的神话传统。希腊神话是希腊文化艺术的源泉,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马克思指出:“希腊神话不只是希腊艺术的武库,而且是它的土壤。”希腊神话对古希腊人的社会生活和精神活动具有极其强烈的影响。《荷马史诗》在古希腊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荷马不仅是他们最热爱的、最广泛引征的诗人,而且是他们民族精神的杰出象征,他们最早历史的无可指责的权威,并是创造他们众神的决定性人物。”希腊神话中的英雄故事内容丰富,逼真动人,系统完整,貌似历史。这恐怕与古希腊人对神话与历史的认识和有意无意地将神话“历史化”有关。古希腊人在神话与“古史”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他们将传说的英雄视为自己的祖先,各氏族、部落纷纷将英雄当作自己的名祖,英雄的业绩是他们引以为荣的历史。希腊人将神话当成“古史”,认为是真实可信的。英雄是“古史”的主角,“在古风古典时代希腊人的眼中,他们如同远古活生生的人,属于一个比当代更古老更有力量的种族,因为他更像人而不是神,遂被当作楷模仿效”。
三、文化艺术与神话彼此渗透
在荒原的古代,文化艺术与神话往往彼此渗透,紧密结合。出现在岩石和洞窟里的岩画,是远古时期的文化遗存,是在原始文化背景和原始思维条件下的心理反映和情感表达。原始人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在岩石和洞窟里刻画,与当时的生存、繁衍、祭祀等活动直接相关,在中国尤其是西部天山山脉、阿尔泰山脉、祁连山脉、昆仑山脉、贺兰山等崇山峻岭以及高原、大漠、戈壁发现了许多有关狩猎、畜群、放牧、战争、生殖崇拜等祭祀岩画。这些彩绘岩画的内容也与一般露天岩画有所区别,既有人面像、咒符、象征女阴的同心圆圈,有野猪、狐狸、牛、马、羊等动物图案,有手印、脚印、太阳……也有巫师形象和舞蹈场面。画面充满着女性生殖崇拜气氛和巫术宗教气息。甘肃嘉峪关黑山岩画中,尤其引人注目的就是一副刻于岩壁上的大型舞蹈图案。画面有三十二个人物,一头牛、六个不明物。舞蹈排列为三排。人物的服饰极富装饰性和美感,基本都着卡腰长袍,显得腰身细长,头部有长长的羽毛状装饰物,颇为英武;动作协调而划一,大都双手叉腰,两腿分立,姿势优美。根据舞蹈者的队列、动作和装饰来看,不是一般的娱乐场面,而是祭祀舞蹈。
还是原始宗教神话给了原始艺术以思想、以灵魂、以活动的舞台,并且给它准备和培养了从事文化活动的精神首领——巫师兼歌手。如果不具备有这种种的条件,仅仅有采集和奔驰终日的狩猎生活,也是不可能自发地成长起真正的原始艺术的。在原始社会,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混为一体,物质劳动者和精神劳动者混为一体,原始居民的每一个劳动过程都浸透着宗教意识,而原始的宗教意识又总是表现在劳动过程中。这里必须强调的一点是,这里所谓原始艺术、神话宗教活动与生产活动的混融一体,并不是要混淆物质生产与意识、观念的界限。从原始人的思维特性看,原始人在宗教方面把握与认识世界的方式也基本采取与艺术地把握世界相一致的方式。原始人不凭理智与逻辑去判定世界,而是凭感受。这种感受表现为:一是用感情去体验世界,二是用形象去直观地反映世界。比如关于天地的神话,关于山神、水神、火神的传说,还有那些带有巫术性质的动物绘画,无不表现出原始人的万物有灵观与“互渗”意识。原始宗教崇拜与原始艺术都是充满着神秘感情的产物,都是原始人把握世界、认识世界的一种方式。不只是文学,在艺术方面,希腊神话入画的故事不胜枚举。文艺复兴时期米开朗琪罗、拉斐尔、达芬奇等大师运用神话主题作的画已经成为不朽巨作和人类文化的宝贵财富。在心理学方面,弗洛伊德借用误犯杀父娶母罪的俄狄浦斯王的故事创造了俄狄浦斯情结一词,在精神分析中指以本能冲动为核心的一种欲望。在文艺理论方面,二十世纪中叶涌现出一批以诺思罗普弗赖伊为首的文艺理论家,认为一切文学类型以及所有作品的每个情节布局,包括表面看来极其复杂和十分真实的作品,无不重复某些神话原型人物和神话的基本公式。希腊神话还大大丰富了英语语言。有些词汇,如chaotic(混乱的)、hypnotic(催眠的)、martial(军事的)、tantalize(逗弄)等,追根溯源,都来自希腊神话。希腊神话在西方社会流传极广,影响深远,渗透到了生活的各个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古代罗马人仰慕希腊文化,古希腊文明没落的时候正是罗马崛起的时候,罗马人几乎全盘接受了希腊的众神,只是在性格上有些不同(因为罗马和希腊两个民族的性格的不同造成的)。希腊的神话也就由着这个大一统的古代大帝国罗马传到了西方的各地,并深刻地影响了西方以及世界的文化。
“语言、艺术、神话、宗教决不是互不相干的任意创造。它们是被一个共同的纽带结合在一起的。”各种文化形式都是人为了展示自己的本性,为了使人类经验能够被认识和理解而建造的符号世界。一般来说,“人类创造文化离不开符号活动,符号活动既是使人和动物相区别的标志,又是把人和文化相联结的中介。人的本性存在于人自身不断创造文化的符号活动中,换言之也即,整个人类文化的世界都是由人所建造的符号的宇宙。艺术文化也不例外。艺术就像人类创造的一切文化产品一样,也是一种符号的形式,一种符号语言。”《荷马史诗》是指《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相传为古希腊著名(下转70页)(上接62页)盲诗人荷马所作。这两部史诗是希腊初期文明的百科全书,正如柏拉图所说,“荷马培养了整个希腊”。换句话说,不了解《荷马史诗》也就无法理解希腊文明。这又必然涉及到希腊神话,因此又可以说,如果不了解希腊神话就无法鉴赏希腊雕刻艺术。荷马时代正是希腊神话的形成时期,略知一些希腊神话,对于探讨、鉴赏希腊、罗马乃至后来的文艺复兴美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腊文化是西方文明的起源地,而她的神话又伴随着希腊这个民族一步步进入文明时代,如果说爱琴海是希腊文明的摇篮,希腊神话就是摇篮上的吊灯,照亮她,伴她成长。古代希腊神话更富有意义的是近现代西方文化正是在神话和文学艺术互相推移促进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从文艺复兴时期开始,希腊神话在欧洲引起广泛的注意和浓厚的兴趣。诗人文学家都纷纷用神话故事为创作素材。仅以英国文学为例,莎士比亚曾运用希腊神话作题材写了悲剧《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和长诗《维纳斯与阿多尼斯》。十九世纪英美浪漫主义诗人对绚丽多彩的希腊罗马神话是赞口不绝。浪漫主义诗人深受希腊神话的影响,喜欢运用神话材料写诗。诗人引用神话典故,往往不仅仅是为了神话本身的瑰丽,而是借以寄托诗人的思想感情。他们往往借景抒情,取譬言志,抒发忧愤,针砭时弊。希腊神话所描述的古人不屈服于命运的顽强意志,以及神和英雄们以超人的力量和大自然进行的不屈不挠的斗争,都激励了浪漫主义诗人,启发了他们的遐想;浪漫诗人的诗歌又赋予古老的神话以新的生命。雪莱、拜伦、朗费罗等诗人都曾作诗讴歌为人类偷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在拜伦笔下,普罗米修斯确实凛凛有生气,成为反抗压迫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力量的化身。雪莱的诗剧《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塑造了这位不屈的斗士的新形象,全剧情绪振奋,调子昂扬,色彩鲜明,充分表现了诗人对革命的向往,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
古今中外,历史文化艺术离不开神话的影响,神话也被艺术再现。
(作者单位:青海省博物馆 )
旧石器时代中期以前的先民,因为大脑结构相对简单,语言极不发达,感情也不复杂,生活在原始人群之中,精神领域是贫乏的,处于某种蒙昧未开的混沌状态。进入旧石器时代晚期以后,先民在把自然界作为一个客体加以观察和感受时,最初和最方便的思路就是把事物拟人化,凭着自我感受去推想事物,认为它们也同人一样,有活的生命,有喜怒哀乐,形成物活论的观念。由于对自然物和自然力产生神秘感、依赖感和敬畏感,认为万物万象背后都有一个活生生的主宰,它们像人一样有灵魂但能力远远超过人类,可以给人类赐福或降祸,这便是神灵。于是,有关创世神灵方面的神话故事由此诞生。
在我国许多民族的神话中,大都有一个大体相似的主要情节:即兄妹结婚繁衍了民族,例如在西南一些少数民族中,就有或以古歌形式或以散文形式流传的这类神话。如哈尼族史诗《合心兄妹传人种》和《洪水之灾》中说,远古时代,天下发大水,只有合心兄妹逃避洪水得救,兄妹成婚,生下了七十七个民族的祖先。傈僳族神话说,洪水过后,兄妹婚配生下了七个儿子,就是汉族、傈僳族、怒族、独龙族、纳西族、白族、藏族。彝族的神话说,彝族、苗族、汉族、傣族、哈尼族等都是从葫芦里躲避洪水的伏羲女娲兄妹生下的同胞兄弟。这类神话在其他一些少数民族如怒族、白族、阿昌族等中都有。十分明显,这类神话具体而又曲折表明,民族的诞生和远古人类一定的婚姻制度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人类的婚姻和家庭的演化,一般都经历过杂乱婚姻、血缘婚姻、群婚和对偶婚姻等不同的历史阶段。兄妹婚姻正是远古社会血缘婚的反映。这种婚姻是从原始群的杂乱婚姻形态中产生出来的第一个婚姻形态。“在这里,婚姻集团是按辈分来划分的:在家庭范围以内的所有祖父和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后者的子女,即第一个集团的曾孙和曾孙女又构成第四个圈子。这样,这一家庭形式中,仅仅排除了祖先和子孙之间。双亲之间互为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用现代的说法),同胞兄弟姊妹、从(表)兄弟姊妹、再从(表)兄弟姊妹和血统更远一些的从(表)兄弟姊妹的关系,在家庭着一阶段上,也包括相互的性交关系。并把这种关系看作是自然而然的事”。但是,这种血缘婚姻仍然是比较低级的婚姻形态。我们虽然还残存着血缘婚姻,但这时族外婚已经占据了优势,并且形成原始人的一种新的道德观念。这种族外婚阶段正是氏族组织形成的时期。正如恩格斯所说:“自一切兄弟和姊妹间,甚至母方最远的旁系亲属间的性交关系的禁例一经确立,上述的集团便转化为氏族了。换言之,即组成一个确定的、彼此不能结婚的女系血缘亲属集团”。因而,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当氏族组织出现的族外婚时期,最早的蒙昧民族同时在孕育,并随着母系氏族组织的发展、扩大而逐渐形成。当然这时民族的含义,还只是广义上的概念。更多的还是不同语言、肤色、风俗、习惯的氏族集团。
有神话说,兄妹结婚生下一个怪胎或一个肉团,雷公将它砍碎,肉块变成人,就成了各民族的祖先。这些情节,虽然在长期流传中打上了一些阶级社会的印记,但从基本倾向上看,仍然可以肯定,这反映出远古人们某种新的道德观念的出现。大家知道,随着生产的发展,人类为了保证持续不断的生产活动和继承生产劳动的经验,必然要求有一个比较持久的结合和集团间发生更紧密的联系,于是,通过婚姻形式来加强群与群的联系,就更显得必要了。加之人类智力的发展,也使人逐渐意识到兄弟姊妹间的婚姻给后代体质带来的危害。于是人类开始排除族内婚,出现了族外婚姻,由血缘婚走向了群婚制。一群女子可以和另一家庭的一群男子互为夫妻,一群男子可以和另一家庭的一群女子互为夫妻,只要不是自己家族的兄弟姊妹,否则就是逆伦,氏族习惯所不允许的。如果说,血缘婚姻是家庭组织的第一个进步,那么这种婚姻就是家庭组织的第二个进步。这类神话既将血缘婚姻看作是民族诞生的纽带,又表现了对它的否定。这不但表明我国许多民族都经历过血缘婚姻的历史阶段,也表明这些神话反映的时代,应该是血缘婚姻已向族外婚过渡的时期。在我国许多民族中都流传着一些关于各民族起源的神话。这类神话对于我们认识和研究民族的起源、民族发展的历史以及各民族之间的关系都有着不可忽视的科学价值。应该说,前面援引的关于兄妹结婚的神话,正是一种原始时代血缘婚姻的反映。
在有些神话里,葫芦在民族起源中,占着和人祖同等重要意义的显著地位。少数民族都把民族的命运和葫芦联系在一起。这种葫芦崇拜的遗风,至今还保留在一些少数民族之中。如滇西南哀牢山彝族,就常常在家庭正壁的壁龛或者供板上供奉着一两个葫芦,一个葫芦代表一代祖先(父母、祖父母),在他们的语言里,葫芦和祖先都叫“阿普“,是同一个词语。贵州布依族请巫师祭祖时还说“盘古有灵”、“走入葫芦”等等。佤族把称作“西岗里”的特定洞穴当作人类的发源地,“西岗里”就是葫芦的意思。由此可见,葫芦就象征着母体、象征着祖先,葫芦崇拜就是母体崇拜、祖先崇拜。这显然是母系氏族社会植物图腾崇拜的遗迹,从葫芦在民族起源神话中占据的位置来看,也可以推见神话反映的时代,是在母系氏族社会。
关于各民族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生活,在神话中亦有许多描绘。如拉祜族史诗《牡帕密帕》中说,扎果、娜依生了九个子女,就成了九个民族。他们掏来蜜,就“一人一份大家吃”。他们打了鹿,就把肉分成九份,把血分成九份,一个民族一壶血,一个民族一份肉。过着共同采集、狩猎、共同享受劳动成果的原始共产主义生活。彝族神话中对于兄弟民族诞生后共同劳动、共享劳动果实的生活,也有多方面的表现。而这种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生活制度,正是母系氏族社会的基本经济形态。另外从西方的神族家谱来看,希腊神话也显然是原始社会群婚制的产物。各种神职是人对自然现象不理解,用想像和借助想像企图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从而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这正如恩格斯所说的:“由于自然力被人格化,最初的神产生了。”
根据上述神话反映的大量原始社会的生活内容和倾向说明,民族形成的最早历史阶段,一般说应该是在原始社会的中期,母系氏族社会阶段。这与恩格斯在《家族、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关于民族形成在原始社会的论述是完全一致的。
神话,当然不是科学的历史,但却含有一定的历史因素。正如马克思所说:神话“是已经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因而,神话总会给人们透露出某些历史的消息。透过民族起源神话的幻想,我们可以找到已经消失了的有关民族生活的某些片断,可以看到我国民族发展史上的某些动向,触及到民族发展史上某些带有根本性的问题。
首先,这种葫芦神话、兄妹繁衍人种的神话都表示一种人种的延续、民族的繁殖,在当时社会条件下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在生产发展到一定水平的阶级社会,人口的繁衍虽然对于社会发展也起某种作用,但已经不起什么决定性依用了。而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情况下,种的繁衍、人口的增殖,却具有第一位的意义。因为这时的人,每一个都是氏族集体的劳动成员,他们本身既是生产力的组成部分,又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人种的延续,民族的繁荣昌盛,是抗击自然灾害、迅速推动社会生产的根本保证。因此,从神话中洪水过后民族的繁衍和兴旺上,可以看到各族人民在洪水的威胁下,战胜自然、恢复生产,的强烈愿望。这正是古代各族人民在自然灾害面前,紧密团结、重建家园的现实生活和顽强的斗争意志在神话中的折射。
可见,神话曲折地反映着世界各古老民族形成、发展的历史进程。世界上几乎没有一个纯而又纯的单一血统的民族。各个民族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都毫不例外地要不断经历民族的分化与融合。有的民族在长期的发展中,或是因为生产条件、生活环境的变化,产生了相互疏远或隔绝的状态,一部分人从这个团族中分离出去,逐渐形成了新的群体,或者是许多不同民族的群体,由于共同的生活,频繁的接触,逐渐融合组成同一个群体,或者最初本是亲属部落的一些部落从分散状态中重新团结为永久的联盟,这样就朝民族的形成跨出了第一步。各民族在形成过程中不断吸取其他民族成份,逐渐发展而形成了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民族共同体,这是民族发展的必然规律。
二、神话是民族文化的源泉
古代神话的产生历史久远,它乃是处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时期的远古人类借助想象征服自然力的产物。由此,古代神话必然包括神的故事和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和冲突的故事,即英雄传说两个方面。神的故事更明显地反映了古代人类把强大的自然现象形象化的丰富想象力,英雄传说则主要是对可能具有某种历史性的传奇人物及相关事件的崇拜和理想化,反映了远古人类的生存活动和与自然进行的顽强斗争。比如每个地区和族系都拥有自己的祖先神灵,但最广为人知的则是澳大利亚南部的“天空英雄”,北领地的“大地母亲”、“彩虹蛇神”以及澳大利亚西部的“海鸥英雄”。在传统的土著族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守护神。从生命之初,每个人就与自己的守护神紧密相联,这也进一步影响了他或她在艺术中所反映的主题。根据澳大利亚土著人的信仰,在“梦创时代”,祖先神灵游走于四方,创造了万物,包括太阳星辰、风霜雨雪、春夏秋冬、山川河流、花草树木以及人类。在“梦时代”,祖先神灵开始了漫漫旅途。他们狩猎、作战,他们生活的点点滴滴都在自然环境中留下了印迹,这些遗迹也成为土著人日后顶礼膜拜的神祗。
古希腊神话也是包括了这两个方面。古希腊神话故事的形成时期很早,是远古一代代人集体创作的结晶。神话起初口传,后来见之于书面文字。它的最早的传世书面文献当推《荷马史诗》。史诗中除了主体故事外,还提及了许多其他的神话故事,那些故事显然在当时已是广为流传、普遍知晓的。在荷马之后不久有古希腊诗人赫西奥德的长诗《神谱》,扼要地记述了许多神话故事,并且力图把那些故事谱系化。古希腊悲剧的题材基本都是取材于神话,是作家对那些神话故事的现实理解的戏剧体现。公元前三世纪之后希腊化时期的亚历山大里亚学者们在对古典作品的收集和注疏中,对古希腊神话的收集和保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一些诗人则在学识性原则的指导下,发掘出许多鲜为人知的神话典故。古罗马神话受物物有灵论的影响,对神灵缺少形象性思维,神话故事贫乏。英雄传说也主要表现为历史故事,故事中的人物具有的更多的是现实性而非超人性。古罗马人在接触了古希腊神话后,很快被娓娓动人的希腊神话所吸引,从而广泛吸收了古希腊神的形象和故事,出现了古希腊罗马神话传说特有的融合。
古希腊民族在发展过程中曾几经变迁,他们的神话观念也在这种变迁中不断发生变化。这种变化的基本特点是由自然崇拜转向人性崇拜。人们所熟悉的这一时期的希腊神话的基本特点是人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神,赋予神以人形、人性,甚至人的社会关系。神和人的基本区别在于神强大,常生不死,生活闲逸快乐;人类弱小,会死,生存艰辛,不得不经常求助于神明,但也常常诅咒神明作恶。古希腊人崇拜神,但同时赞美人,赞美人的勇敢和进取精神。古希腊人批评骄傲、残忍、虚荣、贪婪、暴戾、固执等人的性格弱点,并且认为往往正是这些性格弱点造成人生悲剧。古希腊人崇拜神,但并不赋予神明过分的崇高性,也不把神明作为道德衡量的标准,而是把他们作为人生的折射。古希腊神话正是以这种人本精神,以动人的故事和深邃的思想内涵,历来吸引了广大读者,令人百读不厌,成为后代文学艺术创作丰富的材料源泉。
有关各种神灵来历的传说等等,无不与原始宗教信念融合在一起。对于氏族神灵的威严和巫师法术的描述,更是充斥于民间口头创作。巫师在祭祀时说唱的祭词或祝赞词,世代相传,成为民间文学艺术的组成部分。创世神话既是最优美的原始文学作品,也是最系统的原始宗教圣经。创世神话的刻划符号更是最形象的原始艺术作品。它关于世界和人类起源的解释既充满五彩斑斓的奇思妙想,又充满实实在在的拜神主义。从我国古代伏羲女娲到藏族猿猴与罗刹女,在中国少数民族中,从拉祜族的厄莎到纳西族的从忍利恩;从傣族的因叭到基诺族的阿么尧白;从独龙族的嘎母嘎莎到布朗族的顾米亚;从白族的盘古到彝族的格兹,所有这些原始文学和原始艺术中的主人公百分之百全都是神。这并非是历史的偶合,而是历史的必然,是原始文艺渊源原始宗教的明证。以神话为核心的原始文艺,代表着原始文艺的智慧结晶。古希腊人具有丰富的神话传统。希腊神话是希腊文化艺术的源泉,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马克思指出:“希腊神话不只是希腊艺术的武库,而且是它的土壤。”希腊神话对古希腊人的社会生活和精神活动具有极其强烈的影响。《荷马史诗》在古希腊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荷马不仅是他们最热爱的、最广泛引征的诗人,而且是他们民族精神的杰出象征,他们最早历史的无可指责的权威,并是创造他们众神的决定性人物。”希腊神话中的英雄故事内容丰富,逼真动人,系统完整,貌似历史。这恐怕与古希腊人对神话与历史的认识和有意无意地将神话“历史化”有关。古希腊人在神话与“古史”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他们将传说的英雄视为自己的祖先,各氏族、部落纷纷将英雄当作自己的名祖,英雄的业绩是他们引以为荣的历史。希腊人将神话当成“古史”,认为是真实可信的。英雄是“古史”的主角,“在古风古典时代希腊人的眼中,他们如同远古活生生的人,属于一个比当代更古老更有力量的种族,因为他更像人而不是神,遂被当作楷模仿效”。
三、文化艺术与神话彼此渗透
在荒原的古代,文化艺术与神话往往彼此渗透,紧密结合。出现在岩石和洞窟里的岩画,是远古时期的文化遗存,是在原始文化背景和原始思维条件下的心理反映和情感表达。原始人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在岩石和洞窟里刻画,与当时的生存、繁衍、祭祀等活动直接相关,在中国尤其是西部天山山脉、阿尔泰山脉、祁连山脉、昆仑山脉、贺兰山等崇山峻岭以及高原、大漠、戈壁发现了许多有关狩猎、畜群、放牧、战争、生殖崇拜等祭祀岩画。这些彩绘岩画的内容也与一般露天岩画有所区别,既有人面像、咒符、象征女阴的同心圆圈,有野猪、狐狸、牛、马、羊等动物图案,有手印、脚印、太阳……也有巫师形象和舞蹈场面。画面充满着女性生殖崇拜气氛和巫术宗教气息。甘肃嘉峪关黑山岩画中,尤其引人注目的就是一副刻于岩壁上的大型舞蹈图案。画面有三十二个人物,一头牛、六个不明物。舞蹈排列为三排。人物的服饰极富装饰性和美感,基本都着卡腰长袍,显得腰身细长,头部有长长的羽毛状装饰物,颇为英武;动作协调而划一,大都双手叉腰,两腿分立,姿势优美。根据舞蹈者的队列、动作和装饰来看,不是一般的娱乐场面,而是祭祀舞蹈。
还是原始宗教神话给了原始艺术以思想、以灵魂、以活动的舞台,并且给它准备和培养了从事文化活动的精神首领——巫师兼歌手。如果不具备有这种种的条件,仅仅有采集和奔驰终日的狩猎生活,也是不可能自发地成长起真正的原始艺术的。在原始社会,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混为一体,物质劳动者和精神劳动者混为一体,原始居民的每一个劳动过程都浸透着宗教意识,而原始的宗教意识又总是表现在劳动过程中。这里必须强调的一点是,这里所谓原始艺术、神话宗教活动与生产活动的混融一体,并不是要混淆物质生产与意识、观念的界限。从原始人的思维特性看,原始人在宗教方面把握与认识世界的方式也基本采取与艺术地把握世界相一致的方式。原始人不凭理智与逻辑去判定世界,而是凭感受。这种感受表现为:一是用感情去体验世界,二是用形象去直观地反映世界。比如关于天地的神话,关于山神、水神、火神的传说,还有那些带有巫术性质的动物绘画,无不表现出原始人的万物有灵观与“互渗”意识。原始宗教崇拜与原始艺术都是充满着神秘感情的产物,都是原始人把握世界、认识世界的一种方式。不只是文学,在艺术方面,希腊神话入画的故事不胜枚举。文艺复兴时期米开朗琪罗、拉斐尔、达芬奇等大师运用神话主题作的画已经成为不朽巨作和人类文化的宝贵财富。在心理学方面,弗洛伊德借用误犯杀父娶母罪的俄狄浦斯王的故事创造了俄狄浦斯情结一词,在精神分析中指以本能冲动为核心的一种欲望。在文艺理论方面,二十世纪中叶涌现出一批以诺思罗普弗赖伊为首的文艺理论家,认为一切文学类型以及所有作品的每个情节布局,包括表面看来极其复杂和十分真实的作品,无不重复某些神话原型人物和神话的基本公式。希腊神话还大大丰富了英语语言。有些词汇,如chaotic(混乱的)、hypnotic(催眠的)、martial(军事的)、tantalize(逗弄)等,追根溯源,都来自希腊神话。希腊神话在西方社会流传极广,影响深远,渗透到了生活的各个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古代罗马人仰慕希腊文化,古希腊文明没落的时候正是罗马崛起的时候,罗马人几乎全盘接受了希腊的众神,只是在性格上有些不同(因为罗马和希腊两个民族的性格的不同造成的)。希腊的神话也就由着这个大一统的古代大帝国罗马传到了西方的各地,并深刻地影响了西方以及世界的文化。
“语言、艺术、神话、宗教决不是互不相干的任意创造。它们是被一个共同的纽带结合在一起的。”各种文化形式都是人为了展示自己的本性,为了使人类经验能够被认识和理解而建造的符号世界。一般来说,“人类创造文化离不开符号活动,符号活动既是使人和动物相区别的标志,又是把人和文化相联结的中介。人的本性存在于人自身不断创造文化的符号活动中,换言之也即,整个人类文化的世界都是由人所建造的符号的宇宙。艺术文化也不例外。艺术就像人类创造的一切文化产品一样,也是一种符号的形式,一种符号语言。”《荷马史诗》是指《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相传为古希腊著名(下转70页)(上接62页)盲诗人荷马所作。这两部史诗是希腊初期文明的百科全书,正如柏拉图所说,“荷马培养了整个希腊”。换句话说,不了解《荷马史诗》也就无法理解希腊文明。这又必然涉及到希腊神话,因此又可以说,如果不了解希腊神话就无法鉴赏希腊雕刻艺术。荷马时代正是希腊神话的形成时期,略知一些希腊神话,对于探讨、鉴赏希腊、罗马乃至后来的文艺复兴美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腊文化是西方文明的起源地,而她的神话又伴随着希腊这个民族一步步进入文明时代,如果说爱琴海是希腊文明的摇篮,希腊神话就是摇篮上的吊灯,照亮她,伴她成长。古代希腊神话更富有意义的是近现代西方文化正是在神话和文学艺术互相推移促进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从文艺复兴时期开始,希腊神话在欧洲引起广泛的注意和浓厚的兴趣。诗人文学家都纷纷用神话故事为创作素材。仅以英国文学为例,莎士比亚曾运用希腊神话作题材写了悲剧《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和长诗《维纳斯与阿多尼斯》。十九世纪英美浪漫主义诗人对绚丽多彩的希腊罗马神话是赞口不绝。浪漫主义诗人深受希腊神话的影响,喜欢运用神话材料写诗。诗人引用神话典故,往往不仅仅是为了神话本身的瑰丽,而是借以寄托诗人的思想感情。他们往往借景抒情,取譬言志,抒发忧愤,针砭时弊。希腊神话所描述的古人不屈服于命运的顽强意志,以及神和英雄们以超人的力量和大自然进行的不屈不挠的斗争,都激励了浪漫主义诗人,启发了他们的遐想;浪漫诗人的诗歌又赋予古老的神话以新的生命。雪莱、拜伦、朗费罗等诗人都曾作诗讴歌为人类偷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在拜伦笔下,普罗米修斯确实凛凛有生气,成为反抗压迫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力量的化身。雪莱的诗剧《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塑造了这位不屈的斗士的新形象,全剧情绪振奋,调子昂扬,色彩鲜明,充分表现了诗人对革命的向往,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
古今中外,历史文化艺术离不开神话的影响,神话也被艺术再现。
(作者单位:青海省博物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