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狱等状四种》相关论文
岳麓秦简《为狱等状四种》新见的一枚漏简解析了案例六《暨过误失坐官案》的结构。这个案例中的“八劾”含有对其的两遍描述:第一遍......
岳麓书院藏秦简《为狱等状四种》的竹简背面上有两种现象:一、用刻刀或者墨笔划出的简背划线;二、简背反印字迹。以《状四种》卷册一......
经过岳麓秦简《为狱等状四种》与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的比较,发现《奏谳书》与《状四种》这两个案例集有很多相同的法律术语,而且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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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者认为《为狱等状四种》中“吏议”的主体为县吏,然县吏似无权参与案件的审判,而直接听命于郡守的都吏是有断狱和向廷尉奏谳的权......
一《岳麓书院藏秦简(叁)》[1]发表了秦代重要法律文献《为狱等状四种》(以下简称《为狱等状》。《为狱等状》是秦代的司法文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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