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否认代理相关论文
为防止“无权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给相对人或社会造成不利。1896年《德国民法典》最早在立法上确立了表见代理制度。从本质上来说,......
一、善意第三人—第三人善意无过失 第三人善意无过失,是认定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所谓善意第三人,是指第三人不知行为人的......
表见代理是代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始于1900年的德国民法。在我国民事代理法律制度中,表见代理曾是一种个性独特并且不易界定的......
表见代理制度在我国合同法首次具有了明确的法条表述,从而结束了学术界关于我国究竟有无表见代理法律制度的争议。代理制度作为民......
英美法系不容否认代理的构成要件是 :其一 ,必须存在被代理人的声明。其二 ,第三人必须依赖被代理人的声明。其三 ,第三人的法律地......
表见代理是代理法乃至民商法中的重要制度。所谓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第三人在客观上有充分理由合理相信代理人具有......
大陆法系通常认为代理性质上是一种资格或地位,表见代理为广义无权代理之一种,但这一界定忽视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是建立在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