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可接受性相关论文
交往行为理论是哈贝马斯以交往理性为基础提出的解释社会行为与推动共识达成的交往有效性理论,并提出了实现有效性诸要素.裁判行为......
目前,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这一方面表明法治中国的建设己基本实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也显示出法学的研究视角逐渐由立......
交往行为理论是哈贝马斯以交往理性为基础提出的解释社会行为与推动共识达成的交往有效性理论,并提出了实现有效性诸要素。裁判行......
与其说提出裁判可接受性是司法裁判的一个规范性要求,不如说它所揭示的实质是司法的信任危机。虽然司法机关采取了包括司法大调解......
裁判的目的在于"定分止争",而要达到"定分止争"之效,则需依赖于裁判公正性与可接受性二因素的共同作用。裁判公正性乃立足于法律规......
"指导性案例制度"在制度与法理层面是冗余的。在制度的"指导性"分析上其无法回应作为实证主义的法律体系理论的挑战,在法理及案件......
以"公众意见能够取代法律标准"为核心的裁判可接受性概念,实际上是以下两个方面的统合:一方面,公众意见能够被转化成正当化理由,因......
"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论争在法学界由来已久,二者均是关于证明标准的学说。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间论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