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职责相关论文
近年来,我国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呈现多发趋势,“熟人”作案比重占半数以上。“熟人”即具有被信任地位的犯罪人,可分为负有特殊职责......
学位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增设加强了针对未成年女性的保护、完善了刑法体系、回应了社会关切。本罪的保护法益是已满14周岁、未满......
期刊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编织保护未成年女性法网具有积极意义。从平衡保障人权和惩罚犯罪双重目的的......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属于身份犯罪,如何认定职责人员决定了是否构罪的问题。“特殊”无独特含义,应重点把握“职责”,可参照不作为......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增设,是我国刑法适应时代变迁的表现之一,符合宪法精神的同时亦为未成年少女的权益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是对积极刑法观的立法回应,体现并贯彻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刑法思想以及法律家长......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价值根基是父爱法律主义,本罪规范目的的价值取向意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父爱法律主义目的是多重的......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增设,有助于填补实务中特定未成年女性未陷入“明显难以反抗”境地时遭受性侵害的处罚漏洞。对性侵害的......
期刊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第236条之一的增设极大程度上优化了我国的性犯罪规范体系。至此,我国性犯罪对于保护年龄层级的界......
《刑法修正案(十一)》没有上调未成年女性的性同意年龄.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保护法益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的......
面对突发性重大事件,每个公民都是责任主体,教师也不例外.教师这一角色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实际上体现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其特殊......
“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的外延不应当仅限于六类特殊群体,而应当从开放的意义上来加以理解。拓宽其外延,以适应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