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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4日,《刑事诉讼法》作出又一次重要修改。本次修改确立了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地位,使律师名正言顺的以辩护人的身份介入到侦查阶段。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侦查阶段的辩护工作既是庭前辩护的准备,更是一种独立的辩护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研究该阶段的辩护实务,既是新时期作好辩护工作的需要,更是防范律师职业风险所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