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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加害人以真诚的悔罪表示和行为取得被害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原谅的基础上,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经司法机关认可后作为对加害人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刑事裁量依据的诉讼制度。本文在对四川省资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和解案件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以其可喜的成功经验与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为视角,紧密联系我国当前探究刑事和解的前沿理论成果与司法实验的现实状况,以在检察改革中创建刑事和解的法律监督规范为切入点提出刑事和解的法制化构想,旨在深入探讨如何破解当前司法机关在实施刑事和解过程中亟待解决的法制障碍,进而探寻有效创建和完善中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