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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召开,我国森林产权制度的改革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林权改革成了“三农”问题中又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产权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应用于林权改革的实际问题中,分析了当前林权地经营权的制度缺陷,并对租赁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新的林地经营方式进行了效率分析,对如何有效完善经营权提出了一些建议。作者认为本次林权改革应将重点放在完善经营权的制度安排,促进经营权的有效流转上,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