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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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概念的内涵理解上,有“医疗事件”、“医疗过错民事侵权”、“严重的应当受到行政制裁的医疗过错”等方式。医疗事故概念应用于医疗纠纷处理实践中,建国以来历经三个阶段:即“单纯医疗行政管理概念阶段”、“行政主导民事套用阶段”、“民事主导行政套用阶段”。医疗事故概念的多元化理解在现实的医疗纠纷处理实务和司法实践中造成了制度性不公正和法律体系的混乱。因此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不能再漠视医疗事故慨念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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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概念的内涵理解上,有“医疗事件”、“医疗过错民事侵权”、“严重的应当受到行政制裁的医疗过错”等方式。医疗事故概念应用于医疗纠纷处理实践中,建国以来历经三个阶段:即“单纯医疗行政管理概念阶段”、“行政主导民事套用阶段”、“民事主导行政套用阶段”。医疗事故概念的多元化理解在现实的医疗纠纷处理实务和司法实践中造成了制度性不公正和法律体系的混乱。因此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不能再漠视医疗事故慨念在法律和政策上不明确和混乱的问题,应当重新审视和定位其概念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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