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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义论的基本观念架构是:仁→利→知→义→智→礼→乐。仁是作为所有一切之大本大源的仁爱情感;利是由仁爱中的差等之爱所导致的利欲及其冲突;知是作为正义直觉或正义感的良知,它渊源于仁爱中的一体之仁;义是正义直觉的伦理原则化、即正义原则,它是一体之仁在特定生活方式下、在差等序列上的推扩作用的结果;智是按正义原则来进行制度规范建构的理智活动;礼是通过“别异”而建构的制度规范;乐是通过“和同”而营造的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