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金融刑法的死刑废除

来源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4年学术年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NickFlanders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死刑的存废是我国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 因为死刑事关人的生命,理所当然备受关注,特别是在我国加入有关人权公约的形势下,这个问题更为突出。笔者不对一般意义上的死刑存废发表看法(因为有许多专家学者均有论述),仅对我国金融刑法中的死刑存废谈点个人浅见。
其他文献
模式,是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死刑量刑模式,则是指法院对被告人适用死刑时所依据的标准样式。死刑量刑模式可以分为死刑量刑法理学模式和死刑量刑
在我国最大限度限制死刑,除了在最大限度上缩小死刑的适用范围,还要最大限度地减少死刑的实际执行。即从目前超量适用死刑的非正常状态,逐步过渡到相对正常状态。因为一个经济发
死缓制度,既是我国独创的刑罚执行制度,又是我们党和国家贯彻“少杀”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它保持了死刑的威慑功能,对严重的犯罪分子予以严厉的打击,又给那些罪该处死,但又不是必
本文讨论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独创的一项刑罚制度。它从无到有,从适用对象的特定到不特定,从不完整到比较完整,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死缓制度的确立,是贯彻“少杀
目的研究急性轻、中度缺氧对人的情绪及焦虑状态的影响。方法利用低压舱模拟300 m( 对照) 、2800 m 、3600 m 、4400 m 高度缺氧暴露1 h ,采用情绪状态问卷(POMS) 和状态—焦虑问卷(S- AI) ,考察了18 名健康男性青年
死缓制度是我国刑法独创的死刑缓期执行的制度。我国著名刑法学者陈忠林教授在意大利米兰大学法学院介绍中国的死缓制度时曾受到热烈欢迎。意大利刑法学者认为这是中国人民天
会议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制度(以下简称“死缓制度”)是我国死刑制度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对死刑的负面作用进行适当修正的主要措施。但在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其具体的适用却逐渐偏离了
死刑缓期执行,简称死缓,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制度。死缓不是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死缓制度是我国
会议
在国家与犯罪的较量中,死刑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这不仅是因为,人们普遍相信,死刑具有彻底的犯罪能力剥夺功能和巨大的遏制功能,更为重要的是因为,死刑始终与社会公正具有至为紧
本文通过死刑个案讨论引起法律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主要是因为案件所反映出来的最高人民法院下放死刑复核的做法的弊端,以及该案在证据采信方面的诸多疑点。但是,根据公布出来的案
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