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法修正案(五)》第177条新增内容的立法分析

来源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5年学术年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engstephenmengsteph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法修正案(五)》对刑法第177条作了补充规定。原刑法第177条规定的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按照该条的规定,伪造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新的修正案在该条后增加一条,规定下列行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的犯罪:(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同时规定:“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本文拟对这一新增立法的有关问题加以探讨。
其他文献
继2004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信用卡”的含义作出立法解释,今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五
会议
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五)》)。在该修正案中将持有、运输伪造的信用卡等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行为。
会议
伴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人们的活动领域不断扩大,作为现代化通讯手段的网络也被人们广泛的使用,这在大大地提高生产力、提高和方便人们的生产生活的同时,也使各种新型犯罪手段不断出
信用卡(credit card),按国际通行解释,是指具有循环信贷、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设计和“先消费,后还款”、无担保人和保证金、可按最低还款额分期还款等特点的个人信用和支
会议
1.问题的提出 2.行车安全问题 3.轮箍烧热问题 4.初步结论1.问题的提出××到×××煤矿不到20公里的专用线,在运量及地形上的特点是:а)到煤矿方向是空车,由煤矿到××是重
本文论述了信用卡诈骗罪的刑事立法及修正补充、信用卡诈骗罪新行为方式的理解与适用以及信用卡诈骗罪原行为方式的争议和探讨。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五)》)新增设的罪名。这一罪名的增设,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信用
我国刑法第一次将信用卡犯罪纳入其规制的范围始于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在分则第三章第四节妨害金融
会议
植物生理学通讯,从1955年开始正规化,成为定期的双月刊,由科学出版社出版,全国各地邮局代为发行,这个消息的发表,使我们万分的鼓舞和兴奋。今后对于全国从事植物生理工作同
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五)》),立法缺陷及完善的学理分析已见诸报端。笔者以为,修正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