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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格局,银行业资产规模占据了金融系统的大部分的份额,远超资本市场和债务市场,其功能和影响力也是其他金融市场远不能比拟的。银行业可以为经济的发展持续性的提供资金,还能够为市场分散风险,另外银行还具有分配资源、改善企业支付系统的功能。这些功能使得银行和实体经济产生紧密的联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2014年的两会刚刚落幕,在李克强总理作的政府报告中,多次提到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银行业作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行业,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所以应优先重视银行业的发展,从各个方面全力支持。因此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银行快速发展,让银行更有力的支持实体经济、推动中国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是一种社会共识,也是中央政府所提倡的,正如两会报告中提出的目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发展银行服务业。但是我国银行业的发展面临着营业税制的约束,由于营业税本身的弊端,现行税制无法支持银行业的发展以及规范和正确引导银行业的市场行为,从而导致我国银行业一直无法做出突破,甚至还面临着风险。因此,银行业营业税制改革成为了各界关注的焦点,也是我国亟需解决的问题。而从国际经验来看,银行业增值税制度已成为国际化的制度,增值税由于具有中性、效率和消除重复征税的特点,逐渐的被越来越多的国家重视和采纳,并渐渐形成了多样化的征税模式。一般而言,大部分国家对直接收费的金融服务采用标准税率征收增值税,同时允许银行抵扣为提供这一服务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这是因为这类服务价值明确,易于计算,符合增值税发票抵扣制度的要求,征管简便而不会增加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和税务部门的执行成本。但对于金融中介服务和间接收费金融服务,如信贷、保险、证券、基金等采取免税政策,这是因为这类业务具有特殊性,很难确定这类业务的价值增值部分,以致无法计算出课税依据,使得进项税额抵扣制度难以实施,另外免税政策还可以鼓励社会资本流向银行业、促进银行的发展,为金融服务的创新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创造条件。最后对于出口型金融服务,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对这些出口服务适用零税率,即在给予这些出口服务免税的同时,允许银行抵扣为提供这些服务所承担的全部进项税额,对出口金融服务实行零税率,可以鼓励银行出口,提高本国银行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促进本国金融服务的海外扩张。本文正是基于上述情况,通过研究国际化、多样化的银行业增值税制度,结合我国现实国情,探讨适合我国银行业增值税制度的选择。本文主要运用了文献研究法、国际比较法、行业比较法、定性分析法等方法对文章的论题进行研究。首先,文献研究法是本文主要采用的方法,通过查阅国内外大量相关文献,详细全面的了解国际上现行的银行业税收制度,在对这些文献作总结陈述的基础上,从而得出了我国学者在银行业税制改革方面的研究深度和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发现研究中出现的问题及空白,借此明确了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关注的重点。其次,国际比较法侧重于国内外银行业税收制度的比较,以此来发现彼此间的差异以及各自的优缺点。国际比较法贯穿于全文,不仅出现在文献综述中加以论述各国银行业税收制度,还体现在我国银行业税制改革的国际经验借鉴方面,同时还涉及最后的难点及对策。再次,行业比较法主要是用于比较银行业与其他行业的税负状况,从而得出银行业税负高低的事实情况,进而阐明我国银行业税制改革的方向。最后,定性分析法主要是用于理论分析,通过研究资料归纳得出自己需要的理论。定性分析法也贯穿于全文,从文献综述到国际经验介绍再到我国银行业增值税制度的选择,都运用了定性分析的方法,以此来指出问题、阐明观点、提出解决措施。本文的主题是我国银行业增值税制度的选择以及难点分析与对策建议,文章分以下四个部分阐述:第一部分,导论。这一部分主要阐述的是本文的研究背景及研究对象、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文章的创新与不足之处以及文献综述即国内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相关讨论及形成的研究成果。第二部分,银行业增值税制度的国际经验评价。这一部分主要研究的是国际上对银行业采取的税收制度,包括对银行业不征增值税的税收制度和对银行业征收增值税的税收制度,其中主要介绍了对银行业征收增值税的情况下外国采取的不同课税模式,并对这些模式进行了优劣评价,为后文我国银行业税收制度的选择打下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我国银行业增值税制度的选择。这一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先从税收原则谈及我国银行业税收制度的选择问题,然后再逐一分析我国为什么要选择银行业增值税制度以及选择哪种增值税征收模式。这一部分从正反两方面加以论证,详细阐述了各种模式的优缺点以及与我国现实国情的契合度,通过比较得出最后的结论,即我国应对银行业征收增值税并选择零税率模式。第四部分,难点及对策。这一部分提出了在我国银行业改征增值税过程中将会面临的困难,如银行业会计核算体系问题、直接收费金融服务适用税率问题以及财政收入减少的问题等,在分析各个问题之后相应提出了笔者个人的一些观点。本文通过定性分析得出我国应对银行业征收增值税,而零税率法是最适合我国银行业增值税的征税方法。首先,零税率法下银行核心金融业务不仅免税而且还可以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避免了进项税额在免税服务与应税服务之间的分摊,大大降低了银行的税收遵从成本和税务当局的征管成本;其次,零税率和免税不同,零税率保证了增值税征收链条的完整性;最后,零税率法允许银行抵扣为购进服务而缴纳的所有进项税额,彻底的消除了重复征税,有效降低了金融机构的税负,使得金融服务和其他出口商品一样处于零增值税价格,有利于提高本国金融部门的竞争力,促进本国金融业的扩张。虽然零税率的优势是有一定代价的,零税率允许银行进项税额全部扣除,同时又使得国家对核心金融业务征不到税收,其导致的必然结果就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这无疑向各国提出了考验,或许也正因为此,零税率法才没有被所有国家采用。但是本文在最后章节提出了以税制本身缓解财政收入减少的危机这样的政策建议,以保障各地公共服务的供给。本文最大的创新之处在于系统的分析了我国银行业如何在借鉴国际银行业税收制度模式情况下,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银行业增值税零税率模式,并初步讨论了零税率模式下的制度框架,包括零税率的适用范围、直接收费金融服务适用税率的选取等,深入分析了我国银行业在改征增值税的变革过程中面临的难点,并开创性的提出应将零税率模式下的制度设计同解决银行业“营改增”过程中面临的难点相结合,如直接收费金融服务适用税率选取17%的标准税率可以适当缓解因税制改革产生的财政收入大幅度下滑的问题等。本文最大的不足在于无法进行定量分析并设计出零税率模式下符合我国国情的制度框架。税制的设计本身就是一项繁杂的工作,需要考虑各个行业、各个领域以及不同行业内部的各种因素,需要国家各个机关,税务机关、统计局、银行等之间的相互协作,还要搜集大量的数据、运用先进的统计方法计量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符合税收原则、国家产业政策及结构调整导向的银行业增值税制度,并将其纳入整个增值税制度体系当中。限于笔者的银行实务水平、微观数据来源不畅及数据处理能力不足而导致对制度设计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由于笔者自身学术修养不够,无法对整篇文章进行全面把控,无法面面到位、不出差错,从而导致存在很多疏漏和考虑不周的地方,这些有待于以后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也希望各位老师多多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