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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提出实施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基本途径,是缩小城乡差距、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总之,新农村建设为农民走上更为富裕、更为文明、更为和谐的生活铺平了道路。理论告诉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农民自觉、主动地参与新农村建设,广大农民才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内因。但三年多的新农村建设实践,我们看到,政府主导过渡,越俎代庖的事情屡有发生,甚至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所谓的政绩不惜牺牲广大农民的利益……政府的错位、越位、缺位导致农民缺乏对新农村建设的信心和干劲,甚至表现出冷漠和对抗的情绪,另外,也由于农民本身因素的束缚和外部因素的影响,,使得政府与农民之间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音符。因此,本论文认为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各司其责、以民为本以及多元化的原则,促进政府与农民的和谐角色关系的形成。本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原理。首先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社会的理论,指出国家本身有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要消除政府的缺陷,必须依靠社会的力量。为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奠定了理论上的基础。第二部分,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几个基本概念。在这一部分分别介绍了新农村建设内涵、政府角色内涵及角色变迁以及农民角色内涵及变迁,并介绍了新农村的建设基础,包括现实基础、哲学基础和经济基础。第三部分,新农村建设中政府与农民关系的现状。本部分分析了目前新农村建设中政府主导过度及农民主体缺位的问题并详细分析了导致此种问题的原因。第四部分,国外新农村建设中政府与农民角色关系的考察。韩国的新村运动和日本的新农村建设无疑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些成功的经验尤其是他国在处理政府与农民角色关系问题上对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第五部分,改善新农村建设中政府与农民角色关系的政策建议。通过前几部分的分析指出了我国正确处理政府与农民关系的建议以及定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