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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报业突飞猛进,报纸面貌日新月异,报纸功能也得到进一步拓展。1921年,《时报》由黄伯惠接盘。黄伯惠致力于推动新闻业务的转型,将《时报》打造为以图片新闻、体育新闻、社会新闻为主的休闲类报纸。基于目前学界对社会新闻研究尚未全面展开的研究现状,以及《时报》社会新闻史料的独特性,本文以1927年到1937年《时报》逃妻新闻为研究对象,希冀丰富报刊史、新闻史、女性史、家庭史、社会史、法制史的研究。在逃妻新闻主体史料的依托下,辅以社会调查、报刊杂志、时人论著、回忆录、文集等资料,力图重构民国时期上海地区逃妻的婚姻与家庭生活实态。不同于以往研究仅将新闻视为史料来源的单一视角,本文尤为关注新闻文本的构成。不仅剖析逃妻案中当事人的叙述策略,思考话语中所隐含的逻辑思维,对比法律文本与法律实践之间的落差,同时考察逃妻新闻的媒体表达方式,揭示新闻工作者在制作新闻文本时,个人价值观念和判断标准会无意识地介入到其中,进一步探讨新闻文本下所暗含的歧视与偏见。本文对1927年到1937年《时报》逃妻新闻的研究表明:第一,民国时期上海地区的逃妻是一群生活在现代都市夹缝中为生计问题而挣扎的女性。第二,近代法律和司法实践虽然赋予了女性一定的权利,让她们能够为自己“发声”,但通过分析庭审中的叙述策略发现,女性潜意识中默认和接受来自性别差异上的安排。游刃于传统规范与法律规则之间的法官与律师,实则凸显了男权社会之下法律文本到法律实践的落差。第三,新闻文本的制作在迎合读众审美与品味的同时,不仅流露出对女性行为的批判,还对女性形象进行污名化与刻板化处理,进一步折射出男性视角下的性别秩序问题。反观,逃妻本是一桩家丑,却在媒体报道下“外扬”,得以传播到更广泛的社会大众中去,这一“家丑外扬”恰恰折射出社会观念形成、传播、重构与固化的过程。本文正是将逃妻现象、逃妻案、逃妻新闻联系起来,揭示新闻文本中所呈现出的男权文化与性别偏见、歧视,试图诠释媒体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