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论文的主要内容与观点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重要资源,是不可替代的资源。当今世界各国都面临着水资源短缺和水资源污染的困境,如何保护水资源是当今社会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我国水资源总量较丰富,但人均拥有量少,时空分布不均,水土资源不相匹配。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全国总用水量不断增加。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出现了新的问题即水资源出现短缺,同时污染导致水质的不断下降,可供使用的水资源进一步减少,使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长期以来,传统的水资源观认为水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然资源,因此产生了“水资源无价,可以任意使用”的结论。我国长期以来把水资源排除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外,在考虑产品成本时,没有把水资源本身价值考虑在内,因而在消费水资源时,缺乏全面的成本观念,导致水价偏低,尽管8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水资源供应价格大幅度上升,但是水资源的市场价格仍然不能完全反映水资源成本。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具有明显的外部不经济性,消费水资源的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市场价格不能反映水资源的边际社会效益,人们偏向于多消费水资源,水资源污染缺乏约束,市场不能为水资源的使用提供正确的价格信号,市场机制对水资源的配置失去效力,也就是产生了市场失灵,造成了浪费和污染。存在市场失灵时,必须辅以非市场机制的手段。就水资源过度使用和污染造成的负外部效应而言,政府可以通过采取课税或者其它方法(如直接管制、发售污染权、补贴政策、水费、排污费),使水资源过度使用和污染者自行负担水资源过度使用和污染的成本,使水资源使用的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的差额缩小,或者说通过这些方式使水资源过度使用和污染者的外部性成本(社会成本)内在化,从而达到促进水资源节约使用和减少污染的目的。既然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调节水资源过度使用和污染,那么,到底用什么方式最好,最可行,就有个比较问题,以达到“两利相衡取其重”。政府通过征收水资源税,能够将水资源使用的外部性转化为使用者得内在成本;同时,利用由此产生的强大的市场竞争力量来推动企业选择适当的资源节约技术、污染控制技术和研究开发新的更有效的减少污染的工艺过程,实现降低成本、节约水资源、减少水污染和提高社会福利的目的。水资源税能够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积极的干预,控制和诱导资源的合理配置,调节供求关系,促进市场机制的有效发挥。此外,政府还可以利用这种税收所筹集的资金补偿受害人。因此,这些优势决定了水资源税的开征对水资源的保护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拟从税收学的角度来探讨如何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论证开征水资源税是保护水资源的必然选择与要求,并对水资源税可能对社会经济各方面所产生的效果进行分析,并比较了国外水资源税税制的优缺点,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的水资源税制度的设想,以期促进我国水资源的保护和税收制度的完善。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界定了本文所讨论的水资源内涵:是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能够为社会直接利用或待利用的淡水资源;用实证的方法分析了目前我国水资源分布的特点和面临的“水多、水少、水浑、水脏”的问题,并深入探讨了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我国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低下,水资源浪费严重,水资源价格机制不合理,管理不配套,经济发展战略失误等。第二章界定了水资源税的内涵,根据OECD中关于环保税的定义,本文所讨论的水资源税属于环保税。水资源税分为水资源使用税和水资源污染税。过度使用水资源将造成外部不经济,而水资源税能够矫正外部性,资源稀缺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和水资源价值论都为我国水资源税的开征提供了理论依据,水资源税与直接管制、发售污染权、补贴政策和收费相比较而言,具有监控成本低、操作规范、对水资源污染企业进出行业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等优势。因此,水资源税是一个公平高效的税种,开征水资源税有必要,也是可行的。第三章国外水资源税税制比较研究主要介绍国际上一些水资源管理先进的国家的经验。荷兰的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参与水资源税的制定与管理,并且实行区域差别税率,有利于平衡各种利益。德国现行的水资源税只有废水污染税,明确定义了征税对象,累进税率给纳税人提供一个适应的过程,并且鼓励纳税人减少对水资源的污染。俄罗斯水资源税税基广泛、税制设计较为合理,税款专用,在征管中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法国设置流域委员会和水利管理局两个部分,分别授予不同的权力,两者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利于水资源税制的民主化和公开化。把纳税人分为家庭与非家庭,对居民用水和污染采用简化征收的方式。第四章讨论的是对我国开征水资源税的具体建议。水资源税的征收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使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在开采或者抽取水资源时征收。水资源污染税的征税对象是在我国境内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采用行业差别的比例税率,在排放阶段进行征收。为了支持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我国的农业用水应采用较低的税率。居民用水应该划分一个最低标准的生活耗水量作为起征点,以此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和污水排放量。为了鼓励水资源保护友好行为的生产、项目和企业的发展,应给予其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水资源税的税款应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水资源保护项目。为了建立水资源友好型经济,必须加强配套措施的改革,如建立健全明确的水体资源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水资源产权的管理,完善水资源的价格机制,调整缺水地区的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等。2.本文的主要贡献关于我国水资源税的研究尚属于起步阶段,国内学者一般从水权、水资源管理机构的完善和水法管理的法律法规等方面谈起,仅有零星涉及水资源税的研究。本文弥补了从税收学角度系统地研究了水资源税开征的理论空白,深入讨论了水资源税开征的理论依据;与其他措施相比较,税收手段的优势所在;水资源税税制建立的具体建议,并针设计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措施;开征水资源税对我国的消费、就业和国际竞争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