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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合谋问题存在于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很多领域,对于城市拆迁也不例外。目前,在我国城市拆迁实践过程中,由“土地财政”驱使的地方政府与由商业利益驱使的拆迁人结合成为利益共同体,以及政府官员自身的寻租等行为,都导致了城市拆迁中大量政企合谋的滋生。政企合谋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利益,加剧了城市拆迁矛盾,导致大量拆迁纠纷和违法事件也由此产生。然而,目前我国对城市拆迁中的政企合谋问题缺乏有效监管。因此,构建城市拆迁防合谋监管机制,不仅对于化解城市拆迁冲突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而且对于进一步完善城市拆迁理论和政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基于以上研究背景,本文对城市拆迁中的合谋问题及其成因进行了深入研究,试图结合合谋及防合谋理论构建城市拆迁中最优的防合谋监管机制。城市房屋拆迁活动主要是地方政府、拆迁人、被拆迁人三方博弈及行动选择过程。本文首先结合案例分析法对城市拆迁中的合谋及其主要形式进行了解析;其次以博弈论为基础,分别分析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及行动偏好,在对利益主体进行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前提下演绎城市拆迁中政企合谋的产生并探索其形成的内在机理;然后再引用合谋与防合谋理论,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城市拆迁防合谋监管机制的设计。最后提出了一些相关的政策建议。研究表明,城市拆迁中的合谋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即地方政府有关机构与拆迁人之间的合谋,以及政府官员与拆迁人之间的合谋。合谋的成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地方政府和拆迁人内在利益的趋同是合谋形成的内在驱动力;二是现行拆迁制度的缺陷为合谋形成创造了外部条件。城市拆迁中防合谋监管机制主要从三方面来构建:第一,从激励的角度,构建合理的薪酬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和声誉机制,创建内部激励,减小地方政府参与合谋的动机;第二,从处罚的角度,构建行政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监管机制,增加地方政府参与合谋的交易成本;第三,构建合理的拆迁补偿机制及信息披露机制,减小地方政府合谋的收益。通过三个方面的努力,加大地方政府参与合谋的处罚成本,减小合谋收益,从而达到防合谋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