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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水平的快速发展,我国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日益增大。大量地方融资平台的不规范运作使得地方政府的隐形债务居高不下。2014年颁布的《预算法》严格约束了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进行融资的行为。原来的融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阶段大规模、多样性的建设需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与政府财政资金的矛盾日益突出。与此同时,长期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存在普遍质量低以及政府供给效率低的问题。2014年以来,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开始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行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
2019年末我国累计PPP项目9440个,投资额14.4万亿,涵盖19个行业,项目从数量、规模、范围上说都很庞大,但实际上我国PPP远未成熟。2014年至2019年下半年末,PPP项目落地率不到66%,有相当大一部分的项目出现烂尾,给项目双方带来巨大的损失。不合理的项目回报机制是项目提前中止或失败的重要原因。项目回报机制主要说明社会资本取得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投资回报的高低以及投资回报的稳定性是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的重要考虑因素。社会资本获取收益的来源不同,回报机制可分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当前,中央倡导多采用使用者付费模式,但现实中纯使用者付费类项目只占了一小部分。不少地方政府将PPP模式视作另一融资方式,他们倾向于采用政府付费模式或者在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下向社会资本承诺固定收益回报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导致一大批伪PPP项目上马。
不同地方政府对处在不同环境的不同类别的项目有不同的回报机制选择。对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风险识别、估计、分析和应对是回报机制选择的核心。风险分担方式不同,采用的回报机制有所不同。PPP项目应使社会资本收回成本并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故本文在考虑影响地方政府对于我国新一轮落地PPP项目回报机制选择的影响因素时,建立了风险——收益模型,从收益和风险两方面对影响因素进行探索。对回报机制选择的影响因素进行探索有重要意义。只有在充分认识回报机制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地方政府才能更好地选择适用于PPP模式的项目;才能更好地为项目选择合适的回报机制;才能更好的达到政策目标。
本文在对国内外文献大量阅读基础上,将回报机制的影响因素分为外部环境因素、内部特征因素和合作伙伴关系因素三大类,每个大类下再细分小类,总共选定了十三个影响因素。本研究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2014年至2019年已落地的PPP项目数据为依据,先对中国目前PPP项目的回报机制情况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和分析。之后文章应用无序多分类逻辑回归方法对我国政府选择回报机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对研究假设进行计量验证。结果发现,外部环境因素中的政治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内部特征因素中的项目合作期限、社会资本方的参与度、项目类型的公益性质、项目总投资金额和项目采购公开程度以及合作伙伴关系因素中的中标企业性质、中标企业的相关经历和双方合作次数对项目回报机制的选择有影响。而合作双方关系中,政府方的能力和社会资本方的资金实力对于回报机制的选择没有影响。
通过实证发现,实际操作中不能将项目回报机制的选择与项目的经营性质作简单的线性连接。以外部环境、内部项目特征和双方合作关系三大类因素建立的模型能较好的解释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对PPP项目回报机制的选择,但并不完全正确,实际环境更为复杂。未来,政府在选择项目采用PPP模式时,可将本文研究的结论作为参考。本文对基于风险和收益选择回报机制的方式作出了些许的补充和完善,丰富了相关问题的研究。
2019年末我国累计PPP项目9440个,投资额14.4万亿,涵盖19个行业,项目从数量、规模、范围上说都很庞大,但实际上我国PPP远未成熟。2014年至2019年下半年末,PPP项目落地率不到66%,有相当大一部分的项目出现烂尾,给项目双方带来巨大的损失。不合理的项目回报机制是项目提前中止或失败的重要原因。项目回报机制主要说明社会资本取得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投资回报的高低以及投资回报的稳定性是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的重要考虑因素。社会资本获取收益的来源不同,回报机制可分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当前,中央倡导多采用使用者付费模式,但现实中纯使用者付费类项目只占了一小部分。不少地方政府将PPP模式视作另一融资方式,他们倾向于采用政府付费模式或者在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下向社会资本承诺固定收益回报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导致一大批伪PPP项目上马。
不同地方政府对处在不同环境的不同类别的项目有不同的回报机制选择。对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风险识别、估计、分析和应对是回报机制选择的核心。风险分担方式不同,采用的回报机制有所不同。PPP项目应使社会资本收回成本并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故本文在考虑影响地方政府对于我国新一轮落地PPP项目回报机制选择的影响因素时,建立了风险——收益模型,从收益和风险两方面对影响因素进行探索。对回报机制选择的影响因素进行探索有重要意义。只有在充分认识回报机制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地方政府才能更好地选择适用于PPP模式的项目;才能更好地为项目选择合适的回报机制;才能更好的达到政策目标。
本文在对国内外文献大量阅读基础上,将回报机制的影响因素分为外部环境因素、内部特征因素和合作伙伴关系因素三大类,每个大类下再细分小类,总共选定了十三个影响因素。本研究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2014年至2019年已落地的PPP项目数据为依据,先对中国目前PPP项目的回报机制情况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和分析。之后文章应用无序多分类逻辑回归方法对我国政府选择回报机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对研究假设进行计量验证。结果发现,外部环境因素中的政治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内部特征因素中的项目合作期限、社会资本方的参与度、项目类型的公益性质、项目总投资金额和项目采购公开程度以及合作伙伴关系因素中的中标企业性质、中标企业的相关经历和双方合作次数对项目回报机制的选择有影响。而合作双方关系中,政府方的能力和社会资本方的资金实力对于回报机制的选择没有影响。
通过实证发现,实际操作中不能将项目回报机制的选择与项目的经营性质作简单的线性连接。以外部环境、内部项目特征和双方合作关系三大类因素建立的模型能较好的解释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对PPP项目回报机制的选择,但并不完全正确,实际环境更为复杂。未来,政府在选择项目采用PPP模式时,可将本文研究的结论作为参考。本文对基于风险和收益选择回报机制的方式作出了些许的补充和完善,丰富了相关问题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