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型城镇化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担负着拉动内需、促进增长的重任,但在“土地城镇化”的发展模式下,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问题,比如房价高企、收入差距拉大、群体性事件频发、积累财政和金融风险等。河南作为我国中部崛起战略的核心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城镇化推进面临巨大的资金和土地压力,如果按照目前的“拿地-融资-建设”模式进行新型城镇化建设,地方政府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会进一步加大,相关问题会持续发酵。本文试图找到一种河南省城镇化资金的长效融资机制,即“土地财政”代偿途径,使得河南省在摆脱“土地财政”依赖的同时,又能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为找到“土地财政”代偿途径,本文首先分析了“土地财政”的相关概念、理论基础,以及“土地财政”的合理性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了新型城镇化战略下,河南省财政和“土地财政”的收支水平及收支结构,以及河南省的土地利用状况。在充分了解河南省财政状况和土地状况的情况下,对河南省“土地财政”的生成机制及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进行了深入剖析。本文认为河南省“土地财政”的产生是由内部因素(河南自身环境)和外部因素(制度环境)共同决定的。并结合中国香港和深圳的“土地财政”实践,根据河南省土地财政的支出状况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需求,在明确了河南省“土地财政”代偿途径选择的整体思路和原则的基础上,研究河南省未来“土地财政”的代偿的具体途径。研究结果表明:1)2014-2020年,河南省公共财政收入与新型城镇化发展存在71.3万亿的资金缺口,而河南省当前农地面积较为充足,在无其他资金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河南省各级政府会产生较强的土地出让动机;2)土地财政对河南省城镇化和GDP增长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这种推动作用会逐渐减弱。土地财政带来的负面效应(如扩大收入差距、抬高房价和积累金融风险)使其具有不可持续性,需要进行土地财政代偿;3)根据河南省财政收支和经济发展状况,河南省进行土地财政代偿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扩充地方主体税种和加大地方财政分成比例;二是创新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包括金融机构从资本市场融资、PPP融资、债券融资等方式;4)河南省实施土地财政代偿途径需要的保障措施包括继续优化政绩考核指标、建立事权与财权匹配的财税体制、推进国有土地经营制度改革、改革征地制度、扶持金融机构发展和重视金融人才培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