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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是狱内服刑罪犯生活中最主要的部分,罪犯进行劳动的时间占据了罪犯服刑生活的大部分,因此罪犯劳动相关问题也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热点,其中罪犯劳动权利的保障更是一直以来的重点问题。截止目前,关于罪犯劳动权利道德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罪犯劳动的法律属性、罪犯劳动权利的内容等基本问题众说纷纭,虽然存在多数见解,但还尚不能形成通说。其次,目前对于罪犯劳动权利的性质还没有更为细致的分析,多数文献中仅从法理角度进行阐述,但缺乏实践借鉴意义。本文中,第一部分对于罪犯劳动权利进行阐述,首先对于罪犯劳动的基本问题进行分析,在对罪犯劳动的概念、功能及法律性质进行分析后,提出罪犯劳动义务说的观点。然后本文分析论述了罪犯劳动权利的特殊性,比较了其与普通公民劳动权的区别,并提出对罪犯劳动权利的内容实质为罪犯人权的观点。为了更全面的阐述罪犯劳动权利“最低标准”,本文第一部分最后一节系统的分析了罪犯人权的基本内容。文中第二部分是本文的核心内容,分为罪犯基本待遇最低标准、罪犯个人财产权最低标准、罪犯其他权利最低标准三个部分详细阐述罪犯劳动权利各个方面内容的最低保障标准。本文最后一部分主要分析了当前我国罪犯劳动权利保障现状的原因以及未来制度的构想,分别对基础法律制度、人身权保障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技能培训制度、工伤赔偿制度五个方面叙述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