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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机制作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力推进,得到了国内外学者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流域作为一个高度关联的生态系统,一般都涉及若干行政区域,需要通过建立跨行政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实现各方利益平衡,促进流域生态健康发展。流域生态补偿可以调节流域生态保护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对生态“使用者”、“破坏者”收费,对生态“建设者”、“保护者”补偿,从而达到鼓励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目的。 江西省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有着良好的生态基础,目前已经初步建立起覆盖全省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并在东江流域与广东省进行了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探索和实践。本论文以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为例,力求对我国流域补偿机制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为完善我国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提供借鉴和参考。论文探讨了生态补偿、流域生态补偿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为后续研究提供了理论支撑。对比分析了国内外在流域生态补偿研究和实践现状,以吸收对中国的有利经验。特别是对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情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开展了政策评估,提炼出经验启示,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最后,基于上述研究和分析,围绕完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