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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国当代的行政审批制度脱胎于革命战争时期的军事管理制度,并在确立计划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初步建立起来。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经济体制的改革,行政审批在事实上得到进一步加强,而其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多种制约也日渐显现。为此,迫切需要进行改革。我国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其倾注了大量的精力,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最重要的当属《行政许可法》的颁布与实施。但总的来看,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改革的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制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既有来自行政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经济体制甚至法律体制方面的原因。从实践来看,既有的改革难以取得实效,因此本文试图引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研究视角进行解读和分析,以期为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言献策。改革开放以后,作为对经济体制改革的回应,我国对行政审批领域进行了大量改革,尤其是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后,改革进程不断加速,在中央层面起草并通过了《行政许可法》;在地方层面则形成了几种各具特点的改革模式。虽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改革的效果并不尽人意。制约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因素,可从行政体制、经济体制、法律体制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其中,行政体制的制约表现在政府运行规则缺失、行政权力规范性差及来自行政执行体制的制约,经济体制方面的制约可从政府的计划偏好与经济的双轨运行两方面进行认识,法律体制领域的表现有行政禁止过多、审批手段单一和行政执法不足等。行政审批制度作为政治经济生活内容的一部分,必然会受到中央与地方之间互动关系的影响。从理论分析的角度来讲,中央和地方政府作为不同的利益集团,在行政审批改革过程中,会进行一轮又一轮的博弈。因此,行政审批制度的流程再造,需要发挥中央和地方政府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在审批事项范围、审批权限、审批方式等方面进行科学界定和合理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