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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至今已经实行了三十多年,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同时也产生一些问题,如人口性别结构失衡、家庭结构畸形、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等。针对这些问题,无论从家庭发展、还是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来看,都需要通过调整出生人口规模、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去解决。本研究利用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生殖健康/人口与发展项目在四平市的子项目的调查结果进行研究分析。调查方法是通过全员人口信息库筛选出四平市城镇的独生子女家庭(因为四平市的农村地区早在1988年已经实行“单独夫妻”可以生育二孩的政策,所以本次的调查研究对象仅限于城镇“单独夫妻”),利用人口计生系统组织网络,通过基层人口计生干部对符合夫妻双方为城镇居民、其中单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了一个子女、年龄在15—40周岁之间的家庭按居民组顺序入户问卷调查。经统计,全市符合条件的城镇“单独夫妻”约为3600户,共调查城镇“单独夫妻”3005户。调查结果显示,仅有1/4的符合条件的城镇“单独夫妻”有再生育意愿。有再生育意愿的居民受教育水平偏高;有再生育意愿的居民年龄偏小;有再生育意愿的居民职业为干部、个体的比例偏高;有再生育意愿的居民收入水平偏高;有再生育意愿的居民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比例高;有再生育意愿的居民第一个孩子的年龄较小的比例高。居民希望再生育的原因大多数是从孩子的数量考虑,其次是养老方面;不希望再生育的原因主要是经济方面。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人们的再生育意愿虽然同人们的学历、年龄、职业、家庭收入等虽然有一定联系,但是同孩子数量、家庭结构、家庭经济状况的联系则更为紧密。同时可以看出,群众的生育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性别偏好回归正常,而且随着年龄的增大,越来越多的人不想再生育。根据四平市计划生育检查站下乡入户走访的居民生育意愿调查情况以及2010年四平市人口普查数据推算,四平市居民的意愿生育水平为1.8;放开“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前的政策生育率为1.320,比居民意愿生育率低0.48;放开政策后的政策生育率为1.322,比居民意愿生育率低0.478;四平市实际总和生育率为1.30;城镇“单独夫妻”意愿生育率为1.25,都低于更替水平。因此,在四平市城镇实行“单独夫妻”二孩生育政策,并不能带来人口堆积,也不会出现出生人口大幅增长的问题。因此,在四平市这样计生工作开展得好、生育率长期低水平的地区,有必要尽快调整生育政策,在城乡普遍放开二孩生育政策。这有利于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有利于改善人口年龄结构和解决城乡生育政策不平等问题。建议引导群众优化生育意愿,促进科学生育观念,合理生育;加强优生优育知识教育,引导群众生育健康宝宝;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与服务,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计划生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