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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化竞争环境与利益相关者要求日益丰富的非市场化环境,跨国企业既需要应对西方发达国家的恶意竞争、东道国迥异的制度文化环境,又要保持并进一步提升其竞争能力,扩大竞争优势。新的发展阶段和国际形势要求企业兼顾竞争战略和非市场战略两个层面,从更高战略维度上思考竞争能力和优势的塑造。区位战略作为国际化市场竞争战略,诸多研究从国际竞争的角度明确表明了其对竞争优势塑造的重要作用。而CSR战略作为非市场战略中的典型,其对企业合法性提升和绩效的作用也得到了关注。但是现有研究更多地是将二者区分开来,并未从企业整体层面探讨二者的资源配置和协同补偿作用。本文认为,只有同时关注竞争和合法性两个战略维度,实现竞争战略和合法性战略的平衡,中国企业才能实现“走上去”的目标,真正成为世界一流企业。因此,基于最优区分理论,本文研究了有利于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区位战略,和利于提升企业合法性地位的CSR战略在企业国际化运作中的协同和整合作用。本文构建了基于区位战略和CSR战略的理论模型,其中区位战略依据地理分散度和制度距离方向两个指标划分为四类战略:区域-顺差导向型、区域-逆差导向型、全球-顺差导向型、全球-逆差导向型。CSR战略依据利益相关者的不同责任维度划分为所有者责任、直接利益相关者责任和间接利益相关者责任。运用清晰集的定性比较分析方法,选取2017年海外子公司数量大于5且2014-2016年间存在和讯CSR评分的143家企业进行整合性分析。研究发现,在导致中国跨国企业的高水平绩效中,存在区位战略和CSR战略协同配置的4种实现构型,分别是:全球-商业资源优势驱动型、全球-政治资源优势驱动型、区域-创新驱动型和区域-市场寻求型。全球-商业资源优势驱动型的企业具有的商业资源优势,更多侧重于对竞争战略维度的资源投入,弱化在合法性维度的投入。全球-政治资源优势驱动型的企业需要同时兼顾和协同配置竞争维度和合法性维度。在市场竞争维度,依托于具有的政治资源优势开展国际化运作,在合法性维度兼顾不同细分维度的利益相关者,特别是注重对直接利益相关者的CSR投入。区域-创新驱动型的企业更多体现为创新国际化,侧重于对竞争维度和合法性维度中与创新和研发相关的投入,如创新能力、研发能力以及与其相关的所有者的责任。区域-市场寻求型的跨国企业以竞争维度中品牌能力、渠道供应能力和销售能力等竞争能力为主,合法性维度的对间接利益相关者的CSR行为为辅。本文的研究既丰富了最优区分理论的研究成果,又探讨了两类战略之间资源的协调配置以及战略维度的协同作用,填补了理论空缺。并且本文从新兴经济体的制度距离方向性和整体区位布局视角两个层面弥补以往跨国企业区位战略研究的不足。此外,本研究也从政府政策制定、企业战略实施配置和人才培养等与国际化运作密切相关的层面,为新兴经济体特别是中国企业的国际化之路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