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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理财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所产生的必然结果。在中国成立初期到70年代末,人民的温饱问题尚不能完全解决,居民财产权也得不到正确的认识和保护,那时还谈不上居民层次的理财;随着70年代木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私有财产权的认识也不断得以改进和完善,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更是一部规范、保障私有财产权的重要的基本法律。而这种个体(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同等或平等对财产权的确认又无疑使居民个人对财产的拥有和追求得到了政策和法律的支持保护,从而为实现居民的个性独立和自出奠定物质基础。2000年1月1日,《个人独资企业法》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进入了大众投资的时代。而与此相适应,改革开放以来,居民收入水平迅速提高,绝大部分城乡居民已经步出温饱水平,并逐步向小康家庭迈进。收入水平提高,居民消费之后出现剩余,个人理财行为应运而生。 统计调查表明,居民家庭财产中,房产占第一位,其次是金融资产,约占35%,而其中储蓄占金融资产的七成左右;总体来看,从1978年到2005年的27年间,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增长了近700倍,年均增长速度差不多是GDP年均增长速度的2倍,过高的储蓄率一方面会在银行资金流动性不强的情况下加大银行的利息负担,增大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居民家庭财产的结构不合理,会导致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在此背景下,本篇论文的目的,就是研究目前中国居民理财的现状和问题,尝试从居民角度出发,寻找一种解决居民理财问题的方式、方法,从而使居民能够在现阶段做出理性的思考和适合自己的理财判断。 本文共分五部分。首先,前言部分阐述了居民理财的理论基础及国内外对居民理财的研究成果,由于国外有发达的市场经济与“理性用钱”的居民理财观念,因此他们具备系统、较成熟的理财体系和市场;对于中国,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腾飞,国外学者主要针对中国居民的储蓄进行研究,而极少全面探讨中国居民的理财行为。国内围绕居民理财的研究成果则比较零散,侧重于描述性,大多数是针对股票、债券、基金、房地产等投资工具的收益、风险以及投资组合进行研究。其次,本论文对居民理财的概念及相关要素界定、居民理财目标及原则等概念群进行了理论上的阐述和界定,使居民从个人角度把握理财的内容和意义:再次,对中西方的居民理财从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