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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风暴的冲击下,全球的金融市场都发生了剧烈的动荡,虽然我国经济基本面依然保持完好,没有在危机冲击下落入泥潭,但这场由金融危机引发的金融监管问题,值得我们深思。纵观我国保险业,在市场经济的带动下,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迅速,相关的经济、法律、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多。如何加强保险监管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如今金融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下,如何做到科学监管,防患于未然,并保持我国保险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将是我们保险监管工作的目标所在。着眼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审视目前我国保险监管的立法模式,结合分析这次金融风暴的经验教训,我们不难看到在保险业全球化步伐加快的今天,无论是从宏观方面来看,还是从微观方面来看,我国保险监管的模式都面临着过度监管与监管不足并存、偿付能力监管不成熟、监管透明度不够、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短期来看会影响到我国保险业健康稳定的发展,长期来看则会使得我国的保险业成为金融链条上的隐患所在。因此研究目前形势下的保险监管问题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新修订的《保险法》中也明确强调要加强有关偿付能力的监管,本文结合我国保险业目前的实际发展情况和保险监管中实际存在的问题,以保险监管为选题,从法律的角度对相关问题进行系统研究,期望对建立和完善我国保险监管模式有所裨益。然而,我国现代意义上的保险监管制度始于1985年,至今不过十多年时间。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国际上普遍出现放松保险监管、中资保险公司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面对更多外资保险公司竞争压力以及次贷危机全面蔓延的背景下,我国应选择什么样的保险监管模式,已成为一个亟待研究的重大课题。笔者以为,一国保险监管模式的构建不能脱离该国的国情和特定的发展阶段,与其找出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保险监管模式,不如针对本国市场的保险发育程度、经济发展阶段和所处的国际环境,有重点地定义本国政府监管在某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并随着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做出调整。因此,本论文的研究始终坚持以经济环境为背景,以保险行业发展实情为前提,以国内相关立法为依据,探索我国保险监管模式的完善之路。文章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简单分析了保险监管的定义、法理依据以及保险监管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所属范畴;第二部分着重介绍了保险监管的方式以及保险监管立法模式的种类。并以我国保险监管法律制度为基础,以时间脉络为线索,以经济环境的变化为背景,探索我国保险监管立法的历史沿革,理清了我国保险监管立法从严格监管模式到逐步放松的发展过程;第三部分结合当前我国保险监管所面临的新挑战以及国外保险监管的创新经验,在细致解读了我国新《保险法》中有关保险监管的规定的基础上,深入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我国保险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