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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评价太白续骨Ⅱ号方治疗老年脾肾阳虚骨质疏松症临床疗效。
方法:选取符合入选标准60例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与对照组各30例。分别于入组前、治疗1月、治疗6月两组行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及肝肾功、心电图检查,并在入组前、治疗3月、治疗6月行骨转换标志物检测。治疗组予以太白续骨Ⅱ号方合基础治疗,对照组予以阿仑膦酸钠片合基础治疗,观察期6个月。比较两组治疗前、治疗3月、治疗6月VAS评分、中医症候积分、腰膝酸软评分与骨转换标志物(N-MID、P1NP、β-CTX)变化,以此评价临床疗效。
结果:治疗组2人因不愿坚持服药主动退出;治疗组1人、对照组2人因随访失联未完成观察。两组均未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事件。
1.VAS评分:治疗3月、治疗6月两组均能降低患者VAS评分,治疗3月两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治疗6月两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
2.骨转换标志物:两组治疗后骨转换标志物均有不同程度变化,其中治疗组治疗3月P1NP升高百分率超过最小有意义变化值,治疗6月较治疗前降低有所降低,β-CTX降低百分率未超过最小有意义变化值;对照组β-CTX降低百分率超过最小变化有意义值。
3.中医证候积分:两组治疗3月、6月均能降低患者中医症候积分,在治疗3月、6月治疗组均优于对照组(P<0.05),且在治疗3月时最为明显。
4.治疗3月、6月治疗组对腰膝酸软改善均优于对照组(P<0.05)。
5.疗效评价:治疗组与对照组经治疗6月均能取得良好疗效,治疗组总有效率89.6%,对照组总有效率86.7%,两组疗效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
结论:太白续骨Ⅱ号方可以缓解患者疼痛,降低中医证候积分,改善患者症状。
方法:选取符合入选标准60例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与对照组各30例。分别于入组前、治疗1月、治疗6月两组行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及肝肾功、心电图检查,并在入组前、治疗3月、治疗6月行骨转换标志物检测。治疗组予以太白续骨Ⅱ号方合基础治疗,对照组予以阿仑膦酸钠片合基础治疗,观察期6个月。比较两组治疗前、治疗3月、治疗6月VAS评分、中医症候积分、腰膝酸软评分与骨转换标志物(N-MID、P1NP、β-CTX)变化,以此评价临床疗效。
结果:治疗组2人因不愿坚持服药主动退出;治疗组1人、对照组2人因随访失联未完成观察。两组均未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事件。
1.VAS评分:治疗3月、治疗6月两组均能降低患者VAS评分,治疗3月两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治疗6月两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
2.骨转换标志物:两组治疗后骨转换标志物均有不同程度变化,其中治疗组治疗3月P1NP升高百分率超过最小有意义变化值,治疗6月较治疗前降低有所降低,β-CTX降低百分率未超过最小有意义变化值;对照组β-CTX降低百分率超过最小变化有意义值。
3.中医证候积分:两组治疗3月、6月均能降低患者中医症候积分,在治疗3月、6月治疗组均优于对照组(P<0.05),且在治疗3月时最为明显。
4.治疗3月、6月治疗组对腰膝酸软改善均优于对照组(P<0.05)。
5.疗效评价:治疗组与对照组经治疗6月均能取得良好疗效,治疗组总有效率89.6%,对照组总有效率86.7%,两组疗效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
结论:太白续骨Ⅱ号方可以缓解患者疼痛,降低中医证候积分,改善患者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