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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是人类聚落逐渐发展演化的结果,是区域文化和地方历史传承的载体。乡村旅游是现代旅游业向传统农业的延伸,发展乡村旅游被认为是推动乡村地区经济发展,实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便捷途径。但乡村是否能够通过旅游这种外来刺激重启村落内生的发展动力?旅游市场经济背景下乡村贫富差距拉大,如何才能实现乡村旅游的惠众与公平?村民作为乡村的主人、乡村旅游的核心,如何才能保障他们的公平正义?文章从正义论视角出发,以社会冲突、社会交换和旅游地生命周期等理论为支撑,采用人文地理学、社会文化地理学与管理学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尝试分析乡村旅游地居民的社会公平感知。研究以福建永定洪坑村为案例地,以村民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研究旅游发展背景下乡村聚落历史地理过程演化及由此带来的村民社会公平感的变化。通过分析得出:(1)洪坑村在旅游发展中经历了从探查萌芽到相对停滞四个阶段;在旅游发展的时空演变上,经历了以振成楼为核心的点状辐射到以点带面,旅游发展全面布局三个时期。(2)村民角色由单一的农民变成了土楼的楼主、进城打工者、农民商人、“投机”农民多种角色复杂交织的社会属性;乡村人际关系也经历了从大家庭到小社会,从林氏子孙到竞争对手,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的转变。(3)目前影响洪坑村村民社会公平感知最大的因素是政治方面的不公平,其次是生态文化、社会再分配、社会互动和经济方面。针对这五个方面做出的社会公平调适机制,是当前解决洪坑村旅游发展出现的问题,缓和村民、旅游公司、村委会三方利益主体之间矛盾的主要措施。研究也证实了在旅游型的乡村发展中,旅游虽不是造成乡村聚落演化变迁的唯一要素,但在某种程度上的确加速了这种历史进程。从关注乡村旅游的公平正义、重视村民社会公平角度研究问题指导实践,是留住乡村、恢复乡愁记忆,促成乡村旅游本地化,实现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