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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经逐步迈向老龄化社会,因此养老问题也开始成为当今中国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特别是我国近9亿的农民的养老问题,更是成为中国目前绝不可忽视的大问题。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需要。2009年我国开始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与老农保相比具有很明显的优势,从自开展试点以来就达到了较高的参保率,农保覆盖范围也有所扩大,国家也承担了一定财政责任,加大了对新农保的投入力度,在保障水平方面也比老农保提高了不少。但是,新农保也并不是尽善尽美的,它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缺乏法律保障、地方财政补贴力度较小,缺乏农民缴费的激励机制、新农保基金保值增值困难等。本文主要是在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深入研究的情况下,总结了现行的新农保的特征,并且调查了新农保的实施情况。在掌握这些一手材料的同时,总结了新农保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养老金替代率偏低,基金管理运营困难,地方财政补贴吸引力存在局限性,制度衔接存在问题,统筹层次过低等,在查找了相关资料后,经过分析得出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分别为我国综合实力不强、城乡财政投入不均衡,管理机构不健全,基金投资渠道缺乏创新,中西部地区政府财政困难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等。此外,分析了农村社会保障做的比较好的一些国家,如德国、瑞典、日本等国,在对这些国家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发展历程和农保内容进行深入的研究后,得出了一些对我国健全新农保制度有益的经验,包括:农村养老保险应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政府应该履行相应的职责,走多元化的发展道路,建立专业的管理机构等。在借鉴了外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可取之处后,针对我国现行新农保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些建议,主要是应该在坚持适度保障原则,差别化原则,多样化原则,法制化原则的前提条件下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支柱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优化农保基金运营的结构,增强地方政府的经济实力,加强监管力度,搞好新农保与其他养老保险的衔接,提高新农保的统筹层次。希望这些建议能够为完善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提供些许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