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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解决城市“夹心层”人群的住房困难,是重要民生工程。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租赁住房理论体系、建立科学的公共租赁住房运行机制和供给模式,成为理论界和实务者共同探讨的重要课题。以市场失灵、公共物品和需求理论为基础,运用规范性研究和实证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从有效需求的视角,对公共租赁住房的供给模式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并提出了具有一定独创性的观点和建议。通过分析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出背景和基本内涵,揭示了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共性、福利性和救助性特征,提出了公共租赁住房本质上属准公共物品、应该由政府为供给主体的观点。基于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中用于住房消费的支出等于该家庭购买住房同期贷款偿还金额这一假设,建立住房有效需求价格模型,通过将有效需求价格与市场上增量和存量住房综合成交价格比较,建立起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系数模型,以此测算公租房的有效需求规模,为城市政府提供了一种简易实用的参考工具。通过对德州市的实证分析,发现中小城市政府在公共租赁住房方面,普遍存在主体不明、供给不足、模式单一的问题,提出了应该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化供给模式的观点;强调初期不能以市场主体多元化为借口弱化政府的职责;认为政府制定公共租赁住房任务目标,必须根据市场供求规律,以公共租赁住房的有效需求为基础,根据当地财力状况,确定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供给量,以实现供需平衡。提出应将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建立统一的公共住房制度,根据居民(含新市民)住房支付能力,对住房困难家庭,分别提供面积和租金不同的公租房。本文利用德州的微观数据,在设定相关参数时,将居民的隐形收入、消费偏好和文化等因素考虑在内,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和住房消费比例进行正向修正,更符合实际,弥补了国内同类研究的不足;将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结合,以面积为权数计算房价,是对居民支付能力研究的一次创新和偿试。最后,分别就中小城市公共租赁住房供给模式选择、大型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完善和国家住房保障公共政策的改进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