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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历史上和现代社会生活中,往往存在这样一些民间团体:它们所标榜的指导思想往往依托宗教思想,取其一派或声称其分支;它们的团体组织有时模仿民间行会、宗教教派教门;它们的普及形式又常借助民间信仰、宗法制度、体育健身等。这类团体由于带有明显的宗教意味,但又与传统宗教有着本质区别,因此本文将其称为类宗教团体或类宗教势力。不论是历史上还是当今,这种类宗教团体往往在其后续的演化中滑向邪教深渊,危害社会和民生。但在其形成之初,它仍是一种较为中性的团体,尚未向极端化发展。当前,针对这类团体的管理也没有比较明确的政策法规给予指导,可能会对相关部门在管理此类团体时带来工作上的不便。因此,本文选取现代民间类宗教团体作为研究对象,针对它的特征及演化进行尝试性的探讨,希望能对类宗教文化现象以及民间社群、民间团体甚至邪教问题的研究做一点有用的补充。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括现代民间类宗教团体的活动状况。第二部分,从组织手段的多样性、理论学说的庞杂性等几个方面分析现代民间类宗教团体的特征,认为这些既是此种团体在理论方法上的弱势、缺陷,在组织手段上的灵活,却也是类宗教团体向邪教组织转化在组织上、理论上的准备,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第三部分,尝试概括现代民间类宗教团体的演化规律,为正确引导这类团体的发展和防止其向邪教演化提供理论分析。第四部分通过对民间类宗教团体特征和演化分析得出这类团体演化所带来的几点启示。本文认为应当重视这种民间类宗教团体作为一种潜在的社会势力,其一旦形成对抗性给社会将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应当防止这类团体在意识形态方面所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在探讨如何依法对这类团体进行管理时,提出四点建议:一是依法引导其向传统宗教靠拢,淡化其新兴宗教或类宗教团体的复杂身份;二是对武术、气功等团体进行规范引导,使其明确单一身份,明确锻炼手段,防止其向宗教型团体的发展演化;三是依法加强对正规宗教的管理支持和引导,增强其对信教群众的吸引力和文化上的辐射力,使有宗教需要的群众感情上有正规的宗教渠道;四是注重流动人口的精神文化生活建设,防止流民式民间类宗教团体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