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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政府审计的一种重要形式,在2014年审计工作会议上,刘家义审计长指出,经济责任审计是2015年审计工作重点之一。同时,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审计方式,十几年以来一直处于一种不断推广、创新的发展阶段。其中评价部分一直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因为审计评价直接影响着审计结果,决定了审计质量的高低和审计工作效用的大小。但是至今为止,我们仍然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有效、合理的审计评价体系。审计评价体系的建立核心就是审计指标的构建,因此,一套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审计理论的发展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有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中最大的经济体,也是国民经济的中坚力量,在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支柱。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国有企业也要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不同企业功能,逐步改革。在这样一个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之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构建显得尤为迫切。鉴于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要性,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权利制衡理论为基础,从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界定入手来界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根据现有的评价中存在的不足,重新以层次分析法来定性与定量结合构建评价指标,除了绪论和结论部分,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分析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基础—委托代理理论和权力制衡理论,阐述了这两个理论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运用;然后根据理论,通过对经济责任、绩效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比较,阐述了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的理解;最后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对经济责任审计含义的理解,将审计内容归结为财务责任、管理责任、法纪责任和社会责任四个方面,并且进一步阐述了这样归结的原因。第二部分,主要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来介绍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现状,并指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存在下列问题:评价指标体系未能兼顾全面性与重要性;评价内容针对性不强,重点不突出,责任界定困难;相关规定过于宽泛,缺乏评价依据。第三部分,以上述理论为基础,按照评价内容和审计内容相一致的原则,笔者详细描述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评价内容。并且,指出按照全面性与重要性兼顾、统一性与弹性兼顾、可操作性、定性与定量兼顾的原则,构建出有七个定性指标和十九个定量指标的指标体系。最后,采用层次分析法阐述了这指标体系的运用。第四部分,指标体系在运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领导人责任界定、企业具体情况分析和信息技术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