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合同诈骗罪,是我国1997年修订刑法后,将其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新设立的罪名,属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完善过程中出现的新型经济犯罪之一。但现行刑法对合同诈骗罪的规定较原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实践的操作。本文对合同诈骗罪进行了相对系统的研究和阐述。本文共四万余字,分五个部分,要点如下:本文第一部分对合同诈骗罪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对合同诈骗罪予以界定,是研究此罪的前提。本文首先在对刑法学界关于合同诈骗罪概念不同界定评析的基础上,提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特点,并归纳出合同诈骗罪的定义,即合同诈骗罪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然后,作者通过对合同诈骗罪的立法及法理分析,阐明了合同诈骗罪设立的必要性和重要价值。本文第二部分,作者着重分析了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首先分析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内涵,提出合同诈骗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主要客体是市场交易秩序和国家的合同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同时明确了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不仅是公私财产,还有合同。并详细对合同诈骗罪的“合同”进行了界定和阐述。在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作者从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对于主体特征,本文着重于单位诈骗的情形的认定。在主观方面,作者重点阐述了“非法占有目的”的含义、产生时间、认定以及是否由“间接故意”的问题。本文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合同诈骗罪的几种特殊的司法认定情况:(1)合同诈骗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从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合同纠纷的区别方面论及;(2)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票据诈骗罪的界限;(3)合同诈骗罪的未遂形态、共同犯罪形态、罪数形态等。本文第四部分,作者在对合同诈骗罪正确界定的基础上,论述了合同诈骗罪的刑罚适用及处罚原则。最后,在结论部分,作者根据合同诈骗罪的特点及我国的立法现状,提出了预防合同诈骗罪的对策,即加强国家对合同的监督管理;提高市场主体的缔约能力、防诈骗能力、加强自我防范;加大法律制裁的威慑力;加强社会控制;提高商业道德,构筑市场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