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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是指一系列权利制度的集合,以确保公司管理层与股东的目标相一致。随着国际社会中不断出现的财务丑闻,公司腐败案件,公司治理问题第一时间成为了全球热议话题。从能源公司安然、美国第三大连锁药店莱得艾德、世通通信公司的财务舞弊案件到国内的绿大地、银广夏、琼民源等财务造假丑闻。逐渐地,理论界和实务界认识到了公司治理研究的重要性。为了满足实务界的需要,理论界在公司治理领域的研究不断的增加,旨在解决如何才能加强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如何才能减少财务舞弊。那么影响信息披露质量的因素有哪些呢,他们到底是怎样影响信息披露质量的,只有抓住了问题的主要矛盾,才能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上有所改进。挪威、西班牙等欧洲国家立法明确要求其上市公司中女性董事人数要达到一定的比例,以消除女性职业生涯发展中的性别歧视。挪威在引进女性董事之后,其经营业绩并没有出现下滑,上市公司也始终健康的发展着,这说明了女性能够对公司治理发挥积极的作用。但从全球大型公司来看,女性在高管中的比例还非常低,女性在不同的行业呈现出不同的分布,只有快速消费领域女性高管比基础建设、IT等行业多,女性天花板现象依然普遍存在于各大公司女性职业晋升通道中。随着国际社会对女性的研究越来越多,从董事会性别构成到董事会秘书性别差异,女性在公司治理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正在逐渐的显现。董事会秘书制度本来是为了内地公司顺利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所特设的安排,但是慢慢地我们发现我国资本市场同样需要该制度,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从理论上来讲,董事会秘书制度在我国的顺利实施不仅可以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而且还能培养公司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感情,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然而任何法律法规的实施都不是一蹴而就,改良的道路是坎坷的,2002年,东方电子第一董事会秘书高峰,作为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由于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联合财务造假,列席为被告,一度使得董事会秘书制度在我国资本市场陷入信任危机。随后学者(郑博恩、宗延军、李领臣、王译)逐渐地从我国上市公司数据中寻找蛛丝马迹,为完善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献言献策。国际上对公司治理的研究范围也在扩大,国外已经出现了以董事会秘书性别特征作为研究对象的相关文献,如:A. Lincoln, and O. Adedoyin(2012)以尼日尼亚上市公司数据研究了性别多样化与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Aminah Nalikka (2009)以芬兰上市公司为对象,研究了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性别多样化对公司年报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影响。与此同时,国外对女性董事的研究也在逐步升温,有些欧盟国家甚至明确要求董事会中女性的比例,这也逐渐的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公司治理研究又进入了跨学科新领域。就目前来说,我国高管性别差异化研究还刚刚起步,相对而言,国内相关参考文献少之又少,其原因主要归咎于:1、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定义的女性往往是家庭主妇、伟大的母亲等形象。2、在新兴市场中,女性担任要职的比例比发达国家明显要低得多。观察我国发展近10多年来,教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使得越来越多的女性在职业生涯中拥有了更多的主动权,在很多领域女性角色甚至能够更好的与公司文化相契合,能够更好的发挥出自身的才能,但女性出现在社会高层仅仅是风毛麟角,为了打破“玻璃天花板”的束缚,消除社会的疑虑,达到释放人力资本活力的目的,在我国市场范围内对女性职业生涯的研究变得愈加紧急。在国内的文献中,研究主要集中在董事会和董事秘书特征中的年龄、专业知识等方面,高管性别差异与公司治理关系的研究还鲜有人涉及。因此,本文把高管特征与公司治理关系的研究进一步细化到高管性别特征与信息披露质量之间关系的研究,主要包括了两个方面:其一,女性董事会比例与信息披露质量之间关系的研究。其二、董事会秘书性别差异与信息披露质量之间关系的研究。希望找到与国外研究类似的结果,促使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本文主要采用了规范研究法和实证研究法两种典型的研究方法。在文章前三大板块中,主要是利用归纳的方法分析了信息披露、董事会特征、董事会秘书特征、内部控制制度、高管薪酬等方面的相关文献;利用逻辑推理的方法论述了与信息披露质量相关的委托代理理论、人力资本差异论、个体认知局限论、信号传递理论和有效市场假说论。实证部分则主要采用了我国最近三年的上市公司相关数据,分别构建了信息披露质量与女性董事比例、信息披露质量与董事会秘书性别特征和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女性董秘与信息披露质量三个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同时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变量相关性分析、稳健性检验对回归结果逐一进行了解释说明。通过实证分析表明:(1)在我国沪深A股全样本下,本文的研究假设一是成立的,即董事会女性比例与信息披露质量之间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在其后的稳健性检验中,本文剔除了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缩小了样本范围,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本文的结果,与Gul、Srinidhi et al.(2011)一致,与古流芳(2012)研究结果不一致,表明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女性在公司董事会中的地位在逐渐的提升。古流芳(2012)通过打分法建立信息披露质量衡量体系,仅仅利用了2012年上市公司年度数据在全样本下没能发现女性董事比例与信息披露质量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而通过国有和非国有分组讨论之后发现,在国有样本情况下,女性董事比例与信息披露质量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而在非国有样本下,同样没能发现他们之间的相关关系。而对于假设二,本文没能发现女性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有显著的影响,其原因可能为董事会秘书在我国受到内部人控制的影响较为严重,其职位超过半数为公司其他人员兼任,董事会秘书还没有实质的话语权。而以董事会秘书是否持股进行分组研究表明,存在外部激励机制的情况下,她们既是公司“代言人”又是外部投资者,在进行信息披露时,会更好的平衡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2)研究结果表明女性确实能够促进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但是在我国女性董事的比例还很低,2012年最高的女性董事比例数据显示才14%。除了挪威、西班牙在早期就要求女性董事达到一定的比例外,2011年法国也立法要求截止到2014年年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必须达到20%1。观察国际上各个国家女性高管比例的逐渐增加,也给我国上市公司提升女性高管比例提供了参考。本文研究的主要贡献与局限性本文主要贡献首先,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特征是一直以来都是公司治理领域的热点,但是之前的文献基本上只涉及特征中的专业背景、年龄、任职期限等,鲜有文章涉及到高管性别特征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其次,本文从学科综合运用角度出发,研究了性别视角下人力资本与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为打破“玻璃天花板”,消除性别歧视,为女性职业发展扫清道路提供了理论与数据的支持。最后,在信息披露质量衡量指标选择上,本文以市场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建立研究模型,以回归系数作为衡量信息披露质量的替代变量,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比其他信息披露质量的衡量指标更加具有说服力。本文存在的不足首先,本文以个股收益率与交易量回归出来的系数kv作为信息披露质量的衡量指标,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鉴于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的不成熟,追涨杀跌,炒概念,大盘蓝筹常年不动,低股本无业绩的公司被爆炒等不理性现象十分严重,在一定程度上用kv值不能十分准确的衡量信息披露质量。限于时间和精力,未能找到更加合适的衡量方式,基于我国的信息披露质量衡量指标还有待进一步挖掘。其次,本文的研究旨在说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层中引入女性角色能够给公司带来积极的影响,只证明了女性董事比例与信息披露质量存在正相关关系,但并未证明两者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由于影响信息披露质量的因素颇多,模型中不可能一一列出,因此,基于本文的研究结论所给出的政策建议在我国是否有效还有待进一步验证,学术界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最后,本文仅仅是从性别角度考察了女性董事和女性董秘与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没有考虑女性董事是否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年龄、教育背景等其他因素,而这些因素也可能对信息披露质量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再者,财务总监(CFO)作为首席执行官(CEO)的参谋,对公司的财务情况了如指掌,公司在进行财务信息披露时会更多的听取财务总监的意见,模型中如果能进一步考虑财务总监的性别特征与信息披露质量之前的关系可能会更加完善,因此还需进一步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