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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与传统观念上夫妻共同财产只得在婚姻关系结束时方能提出分割不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协商一致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再是新鲜事,双方在婚姻登记时明确双方的财产归属,或者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物,或者因其他原因在婚姻存续期间甚至离婚后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等等,无论是自由协商、第三人介入或通过诉讼等司法解决方式,在现实生活中都是存在的。但现有法律规定存在不足,《婚姻法》规定了中国夫妻财产存在共同共有、部分共同共有、分别所有三种方式,以立法形式明确了夫妻财产可以在法定的财产制外存在其他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基于中国现行婚姻、物权中有关共有制度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进一步明确了夫妻之间财产制度,但远不能适应多变、复杂的社会需要。作为非法学概念的“婚内财产分割制度”,面临法学理论研究不足、法律地位难定、司法判决认定不一的尴尬局面。全国人大公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法编(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中,虽然将原司法解释上升到了立法角度,但仅仅是对原有规定的照搬,远不能适应实践需要。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分析、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在阐释简单概念的基础之上,逐步发现、归纳、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措施,创新地提出了夫妻财产登记方式。论文首先以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的基础性知识为基点,对当代中国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概念及特征、财产范围及法律依据、分割事由及方式、分割方式及制度价值加以梳理。然后,从不同的层面分析中国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该制度的分割效力及分割范围、适用情形及举证责任问题等四个方面深入剖析。再者文章对域外相关法律制度探究。最后,在符合中国实际国情的前提下,对中国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提供具体的建议:拓宽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适用情形、明确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界定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行为后果、明确双方的举证责任。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分析、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在阐释简单概念的基础之上,逐步发现、归纳、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措施,创新地提出了夫妻财产登记方式。论文首先以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的基础性知识为基点,对当代中国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概念及特征、财产范围及法律依据、分割事由及方式、分割方式及制度价值加以梳理。然后,从不同的层面分析中国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该制度的分割效力及分割范围、适用情形及举证责任问题等四个方面深入剖析。再者文章对域外相关法律制度探究。最后,在符合中国实际国情的前提下,对中国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提供具体的建议:拓宽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适用情形、明确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界定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行为后果、明确双方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