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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商务、网上银行的快速发展,我国互联网第三方支付也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目前已成为B2C和C2C领域的主流支付模式。它创造了新的支付流程约束双方行为,在电商和消费者之间架起了信任的桥梁,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消费者对网上购物的信心。依托互联网金融背景,近年在社交网络多元化与电子商务加速融合、互联网与支付应用快速发展、社会对第三方支付认可度显著提升等因素下,我国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市场在服务民生、拉动内需、促进传统行业转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0年《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等相关监管政策、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措施相继出台,结束了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法律监管上十余年的空白。随后中国人民银行发放支付牌照的监管方式使得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正式进入了监管时代。但是由于发展历史比较短,我国监管制度在监管主体、客户备付金管理、信用卡套现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及监管与创新关系等问题上仍有待完善。本文立足我国国情与法律监管现状,主要运用史料分析法、归纳法、比较研究法和实证研究等方法:第一部分,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法律监管的概念、意义,包括有利于规范各个主体间的法律关系,降低由于市场经济缺陷引起的风险,建立合法有序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秩序,保障整个行业的安全和效率。其次阐述了法律监管上面临的挑战。第二部分,归纳整理了自2005年以来支付行业的相关法律文件;指出了当前监管存在的问题,涉及到了客户备付金利息的归属、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外资进入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第三部分,主要对美国和欧盟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法律监管制度进行了考察,归纳了几点两者的有益经验,从而借鉴到我国的法律监管制度之中。第四部分,最后针对目前我国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法律监管的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关完善的建议,以促进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健康发展。包括立法思路、监管理念、监管主体的选择,以及重点监管问题的对策。总之,加强对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市场的法律监管,构建和谐的网上支付环境是当务之急。